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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32/2020-00015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3-31
文号: 连审发〔2020〕16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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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09 10:41:15

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部门、经责局、稽察办、投审中心:

经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同意并报省审计厅批复,现将《连云港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连云港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2.连云港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表

连云港市审计局

2020年3月31日


附件1

连云港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江苏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苏审发〔2020〕7号)、《江苏省审计厅关于连云港市及所辖县(市、区)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批复》(苏审发〔2020〕36号),结合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要求,编制连云港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审计全覆盖和审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聚焦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认真开展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决战决胜之年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工作,全力做好服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依法审计,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建设性作用。围绕“六稳”,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做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不断推动重大政策和重大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绩效,力促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进一步激发争先创优、高质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科学安排项目,有序推进覆盖。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好全年审计项目,创新审计技术方法,灵活运用多种审计方式,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为载体,运用“1+N”、融合式、嵌入式等审计方式兼顾并融合实施其他类型审计,统筹推进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等方式对一级预算单位实现每年一审;对其他审计对象,通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等方式至少五年一审。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统筹实效。继续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大力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对涉及同一单位审计事项,要做好不同项目在审计内容、审计时间上的统筹衔接,避免重复交叉进点。上半年主要安排“财政同级审+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项目,下半年主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跟踪审计”项目。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统一组织项目实行市、县(区)审计局“联合审”,加强上下联动,实现一体化审计,全力提高审计组的整体效能。

2020年共安排审计项目41个,其中: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审计项目15个、市级组织审计项目26个。

三、审计项目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以推动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围绕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贯彻“六稳”要求、“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以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审计疫情防控财政资金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精准脱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及减税降费、科技改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国务院、省有关要求等,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发挥实效。

各项审计都要结合实际将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以下简称“三促进”)作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重要审计内容。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重点关注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国家有关援企稳岗、重点群体就业援助等就业政策落实情况;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及重点专项资金到位和使用绩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审计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简政放权、行政许可压减、稳投资、产权保护等情况。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是全年全过程持续跟踪审计项目。要求全市审计机关在同期实施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审计中将上述专题列为重点审计事项,融合实施。各县(区)审计局在完成审计署和省审计厅下达任务外,可根据本地实际再确定相关跟踪主题开展审计,于每个季度末向市局报送审计结果,其中“三促进”专项审计情况要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单独反映。

1.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以推动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资金下达快、落点准、早见效为目标,重点关注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和衔接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的发放情况、企业获取和使用贴息贷款的情况等,促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信息公开。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社保处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2月中旬开始实施。每10日向省审计厅报送一期专项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的审计快报;每月报送阶段性审计情况。自3月起每月3次(当月8日、18日和28日)报送审计快报,发现重大问题和情况随时报告。

2.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防范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动态掌握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推动债务化解工作做真做实、积极稳妥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为目标,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券使用绩效,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政策措施落实和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政府隐性债务增减变动情况,揭示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等问题。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财金处、稽察办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全年实施,2020年8月10日和2021年2月10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截至2020年6月、12月底的全市汇总审计结果。

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任务如期完成,缓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为目标,重点关注拖欠账款清偿计划和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有无新增拖欠账款、恶意欠款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企业处组织实施,根据我市前期跟踪审计掌握的情况组织重点核查,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平台公司等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审计与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跟踪审计合并实施,与同期开展的市交控集团、市碱业公司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全年实施,8月10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4.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我市高质量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促进经济薄弱村巩固达标成果、重点帮扶县巩固“摘帽”成果、低收入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重点关注扶贫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任务完成质量,扶贫项目建设运行以及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农业处、资环处组织灌云县、灌南县审计局对灌云县、灌南县2个省定重点帮扶县进行联合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月至4月实施,5月15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5.连云港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重点关注连云港市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推进进度、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年度计划任务的完成及成效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市局对市本级进行审计,组织东海县、连云区审计局对东海县、连云区进行联合审计。除海州区外,其余县区由当地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1月至4月实施,5月18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6.省科技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我省科技改革30条政策落实到位、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目标,围绕江苏“科技改革30条”相关政策要求,重点关注我市各部门(单位)是否及时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是否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有关简化程序、优化服务、加大绩效支出和科研成果转化激励、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等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组织方式】由市局经责处、经责局组织实施,对我市落实省科技改革政策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与同期开展的市科技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财政审计

7.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级预算收支的完整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决算草案编制、政策绩效、网络安全建设和绩效等。

【组织方式】由市局财金处、稽察办组织对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财政局、云台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组织的2019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3月至5月进行审计,市局财金处、稽察办于5月15日前向省审计厅报送专题审计结果。

8.2019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预决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围绕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一般性支出压减情况、存量资金结转结余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及“三公两费”使用管理情况展开,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组织方式】由市局行事处牵头,组织各相关处室统筹实施,对80家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全覆盖,明确对34家市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现场核查,其他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根据审计要求开展自查,市局对自查上报情况进行汇总核查。

【审计时间】2020年2月开始实施,4月底前完成。

9.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深化税制改革,推动税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促进规范征管权力运行为目标,重点关注税务部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及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收入和执行税收政策等情况。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市级税务部门由市局财金处、稽察办组织实施,东海县税务部门由东海县审计局组织实施,同步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跟踪审计。

【审计时间】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实施,3月底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10.县(区)财政决算和部门(单位)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预决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审计被审计部门(单位)决算编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预算收支的完整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置,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公两费”使用管理等情况。

【组织方式】由市局财金处、稽察办、行事处、经责处、经责局组织实施,对灌南县开展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中共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员会等3家单位开展2017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3月开始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

(三)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审计全覆盖工作要求,坚持以任中审计为主,实行党政同审,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原则上同步安排。组织实施时要聚焦领导干部履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开展审计,同时做好与被审计地区、部门(单位)开展的政策跟踪、财政审计、专项审计等相关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成果利用,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加强全市各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共性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形成综合报告,提出审计建议,推动共性问题解决。市局企业处、经责处、经责局和行事处于11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全市审计机关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的国有企业、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报告。

11.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担当作为、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省审计厅授权审计项目,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开展。由市局经责处、经责局组织实施中共灌南县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融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灌南县2019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审计时间】经责处、经责局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12.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与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情况等。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农业处、资环处组织实施,对中共灌南县委书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各县(区)审计局分别开展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融合开展、同时进点。

【审计时间】农业处、资环处于2020年11月10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13.市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担当作为、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经济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本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局财金处、稽察办、行事处、农业处、资环处、社保处、企业处、经责处和经责局组织实施,分别对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连云港市教育局局长、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共连云港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院长、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书记)、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开展任中审计。

在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共连云港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连云港市社会科学院、连云港市农业科学院5家单位融合开展2017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对连云港市教育局融合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审计调查和2017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对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融合开展省科技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和2017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对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2家单位融合开展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2017至201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4月开始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

14.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担当作为、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资产负债损益真实合法效益、风险管控、境外资产管理、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并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组织方式】由市局企业处组织实施,对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连云港市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开展任中审计,同时对2家单位融合开展2017至201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4月开始实施,11月30日前完成。

(四)专项审计

15.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重点审计(调查)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采购政策改革、政府投入责任落实、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方面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医疗服务乱收费,价格调整不及时;药品和高值耗材采购管理混乱;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套取医保资金;财政补助不足;法人治理结构、信息系统、薪酬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特别是医药价格违法行为、骗保欺诈等医保违规行为、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社保处组织实施,市局审计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和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审计局至少审计1家城区综合医院。

【审计时间】社保处于2020年10月15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16.连云港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全面掌握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及基金管理情况,促进规范政策执行和基金征缴运作管理,落实厘清各级政府责任,推动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为目标,重点关注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执行,基金征缴、支出、结余,以及基金收支缺口、形成原因及其备付能力等。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社保处组织实施,社保处对市本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审计,经责处、经责局组织东海县审计局对东海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进行联合审计,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当地审计机关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20年1月至4月实施,5月15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17.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为目标,重点关注安居工程资产管理使用和保障群众需求、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绩效、相关配套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保障资金安全。

【组织方式】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社保处组织东海县、赣榆区审计局分别对东海县、赣榆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联合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月至3月实施,3月26日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18.全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进中央和省援疆政策措施落实,促进援疆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保障援疆资金和项目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援疆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项目建设管理、援疆资金使用绩效以及以前年度跟踪审计结果整改情况等。

【组织方式】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市局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对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年内至少安排1次赴现场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6月至7月实施,8月底前向省审计厅上报审计结果。

(五)公共投资审计

19.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通过审计调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配套幼儿园相关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促进全市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或缓解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组织方式】全市统一组织项目,由市局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区)审计局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实施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20.江苏连云港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建设情况审计调查

【审计目标和重点】深入推进连云港市水生态文明建设,以水环境治理为核心,重点聚焦水利风景区规划问题,资金使用规范问题,避免违规建设等问题出现。

【组织方式】由市局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对江苏连云港临洪河口省级湿地公园(临洪河省级水利风景区)建设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审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21.工程项目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止损失浪费为目标,重点关注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方面,督促建设单位规范建设行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组织方式】由市局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对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楼新建工程项目和“841”隧道整治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六)信息系统审计

22.信息系统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掌握被审计单位应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情况,重点对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揭示其在财务、人员和业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其安全性、完整性和绩效性等内部控制目标,促进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相关制度和功能不断完善。

【组织方式】由市局数据处组织实施,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融合开展、同时进点,分别对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连云港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信息系统审计。

【审计时间】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融合意识。全市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统筹融合意识,密切沟通、上下联动,积极整合资源和力量,优化审计资源配置,灵活运用联合审、交叉审、上审下等方式,在优先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安排的审计任务的前提下,高质量完成好党委政府交办事项,要善于统筹,做到有机融合、优势互补、高效协同、成果共享,避免重复审计,浪费审计资源,避免多头向被审计单位索要资料,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的负担。

(二)强化全覆盖意识。全市审计机关必须认真落实审计全覆盖“一年一审”和“五年轮审”两项基本要求,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并认真实施审计全覆盖规划,滚动安排年度项目计划,切实做到应审尽审,不留监督“死角”。牢固树立大数据审计理念,不断加大大数据采集、分析、运用力度,实现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的有机结合,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切实增强推进审计全覆盖的质效。

(三)强化绩效意识。凡列入计划的审计项目必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将发挥建设性作用具体化、指标化,从突出审计重点、开展大数据审计到质量控制、成果转化等方面提高针对性,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年度优秀项目考核的指标之一,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审计监督要常审常新,在遵纪守法意识普遍提高的环境下,必须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促进公共权力和公共资产(资源)发挥更大效用。

(四)强化调研意识。积极开展调研式审计,对统一组织项目和需要其他项目统筹开展的审计事项,要深入开展调研,提前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被审计单位、审计重点、审计时间、参审单位、数据采集及分析措施,增强审计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便于各审计组统筹实施。在项目实施环节也要加强调研、把握全局、锁定目标、精确取证,不做无用功。

(五)完善配套措施。不断完善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等各类审计项目的成果共享机制;规范聘请专家行为,根据审计项目的专业需要,提前编制专家服务购买计划,明确外聘专家来源渠道,规范聘请的审批程序,强化专家现场管理措施,努力提高购买服务的质量;持续改进数据采集与分析,全面融入审计业务,与审计工作方案编制同步开展;改进内审工作方式,完善内审人员以审代训长效机制,同时,严格内审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到逢审必查、逢查必评。

(六)严格纪律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要带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反对“四风”,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强化保密管理,加强作风建设,自觉维护审计机关良好社会形象。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省委“三项机制”,坚持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相统一,客观审慎作出审计评价,有效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