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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加强对县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2-08-13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近日,江苏连云港市审计局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干部双重管理以各县(区)委为主,市审计局党组协助管理,《通知》规定了管理范围为县(区)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通知》要求凡任免调动干部,主管方须在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征求协管方意见。征求意见要正式行文,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市审计局党组应在接到征求意见函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局面答复。该通知的下发,将进一步促使该市审计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轨道奠定坚实的基础。

(尹德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