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6-07-28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一)受市审计局委托,开展下列相关工作: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对直接实施的经济责任审计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起草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章制度,收集、整理、上报工作信息和情况。

3.负责对县(区)领导干部、市管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市管企业负责人的任期(任中)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

4.指导、检查所辖地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5.对下级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6.向党委、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国资等有关部门。

(二)受相关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依法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三)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关闯、耿玲

  联系电话:0518-855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