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与审理处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9-06-24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组织起草审计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和指南;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县(区)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处长:刘媛

联系电话:0518-855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