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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5-12-2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25年第2号(总第271号)

(2025年12月26日公告)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整改工作会议、整改约谈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各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整改要求,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具体责任人,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出台或完善制度46项。市审计局加强跟踪督促和指导,对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整改情况严格审核认定、逐项对账销号。审计、人大、纪检、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作,不断强化监督合力,整改成效不断提升。

截至11月底,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77个问题,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57个,已全部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问题20个,12个已完成整改,剩下的8个均按照整改计划序时推进整改工作。整改金额共计12.25亿元,其中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0.18亿元,清理、加快拨付使用3.83亿元,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7.29亿元,其他方式整改金额0.95亿元。

一、202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重点支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衔接性不强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预算编制管理,2025年已拨付市政府投资基金6525万元,执行率提高至61.41%。

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编制占比高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各预算单位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在市级部门编制2026年预算时,明确要求降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占比。

3.部分不动产出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问题。出租收入115.9万元已上缴国库,市财政局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对接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出租审批情况,下一步将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出租收入纳入2026年预算管理。

4.预算约束性不足,执行中部分预算调剂频繁问题。市财政局出台《市级预算调剂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调剂类型、办理权限和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预算调剂管理工作。

(二)三个功能板块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完整、调整不规范问题。2个功能板块将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预算调整审批流程。

2.未及时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问题。3个功能板块已将169项指标2.07亿元下达至各预算单位,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拨付进度。

3.部分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问题。2个功能板块已清理暂存款1.7亿元,剩余2.26亿元正在分类处理中;2个功能板块已清理暂付款127.5万元,剩余暂付款634.83万元正在清理中。

4.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问题。1个功能板块已出台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绩效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运营风险管控指引等3个制度,并对相关条款进行更新完善。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超预算列支经费问题。7家单位将合理编报部门预算,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支出,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2.公务用车未定点租赁、维修问题。9家单位加强公车管理,完善公车申请审批流程,严格按照规定在定点单位维修维护公车和租赁社会车辆。

3.国有资产未及时入账问题。截至2025年8月,11家单位相关资产876.65万元已登记入账。

(二)市本级预算单位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市交通运输局1家下属单位已将罚没收入419.62万元全部上缴国库;新海高级中学严格执行政策规定,2022年至2024年,共计提取63万元家庭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市医疗保障局严格履行会计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会计记账和出纳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

2.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问题。连云港高级中学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和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市立东方医院已将4套房产出租事宜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补充备案。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沉淀资金未及时清理、清退问题。针对55名死亡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沉淀1年以上问题,25名死亡人员账户资金已清退完毕,共计清退80.23万元。剩余30人正在清退中;针对已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718人,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余额476.02万元未清退问题,全市已清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余额300.3万元,涉及3394人。剩余324人正在清退中。

2.重复发放补助资金问题。赣榆区人社局、灌云县人社局已将10名参保人员遗属多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全部追回。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困难学生资助不到位问题。1个县已将1.1万元低保家庭中小学生生活补助发放至监护人账户。已全部退还建档立卡学生和低保家庭学生8人高中阶段学杂费0.64万元。

2.养老服务政策执行不严问题。针对28次适老化改造的保障对象不符合要求问题,1个区已清退8.26万元;针对超发尊老金问题,2个县区已追回1.11万元;针对1400名80岁以上老人未享受尊老金问题,5个县区和2个功能板块886人已享受尊老金,户口迁出、死亡、失联等共338人,剩余176人正在办理中。

3.救助物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市救助管理站、市福利中心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物资台账登记和仓库保管人员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市福利中心目前已全部完善物资出入库手续,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库房物资管理,定期开展物资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智改数转”诊断服务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工信局加强制度建设,出台《连云港市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诊断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合同约定已支付费用570.68万元。

2.未开展绩效评价问题。市工信局出台《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并于2024年11月对2023年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

(四)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部分地方金融组织风险指标突破监管要求问题。2家地方金融组织完善内控制度,出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保理业务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合理压降财产权利质押业务规模,降低风险指标比例。

2.主管部门对金融企业的监管不到位问题。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现场检查操作手册》《连云港市小额贷款公司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南》《连云港市典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南》等制度文件,多领域加强对金融企业的日常监管。2024年,对28家企业开展了监管评级,对未参加评级15家企业实施更严格的监管,多次开展现场核查,目前完成对全市9家典当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

3.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未充分发挥便利作用问题。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推动政策性金融产品平台上线工作,目前2个市县重点政策性金融产品已全部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上线展示。

(五)稳外贸稳外资相关专项资金绩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未按规定建立项目库问题。市商务局出台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建立省级外资提质增效资金项目库、省级服务贸易量质提升项目库等,目前入库项目数180余个,同时加强对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和信息调整,低效项目及时调出。

2.公平性审核不到位问题。市商务局加强与省商务厅的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出口信保支持政策,统一补助口径,确保公平、公正。2024、2025年省级出口信保专项资金全部下拨至设区市,省市两级该项专项资金按照统一政策口径对出口信保企业进行支持,杜绝类似问题出现。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采购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未健全中药饮片采购制度问题。6家市属医院均已修订完善《中药饮片采购制度》,对中药饮片采购方式,采购流程进行明确要求。

2.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1家医院已出台《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适宜性点评制度》,2家医院加强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管理,已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适宜性在院内网站公示。

(二)住房公积金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住房公积金账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针对同时拥有2个住房公积金账户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及时办理转移合并,截至2025年9月,一人多户现象已全部清理到位;针对有开户人未达最低开户年龄标准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加强账户管理,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设置控制程序,未满16周岁人员不能进行公积金开户;针对22个已办理销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仍然存在问题,截至2025年9月,22个账户已彻底注销。

(三)海州区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挪用粮食补助资金问题。涉事村干部已将挪用的2.54万元补贴资金转至村集体账户,镇党委对涉事村干部严肃追究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滞留专项资金问题。海州区农业农村局已将5.05万元整合到海州区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储利用按量奖补资金)中使用,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

(四)省级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未建立健全产业培育、扶持等相关机制问题。针对7家园区未建立人才培养、引进、合作机制问题,4家园区已制定人才扶持方案、机制,已完成整改,3家园区按要求整改中,正在制定人才扶持方案;针对3家园区未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机制问题,1家园区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办法,202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9家。1家园区制定《加快培育和发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办法》,建立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1家园区目前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家企业已培育完毕,2025年可申报认定;针对2家园区未制定出台主导产业扶持政策和资金扶持政策问题,2家园区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制定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出台产业扶持与资金支持管理办法。

2.部分招引中介费用使用质效低问题。2家园区加强对招商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仔细评估和选择中介机构,在委托协议中增加招商成效条款约定,严格按照协议支付招商费用。

3.未严格推进区域评估工作问题。针对2家园区未完成区域规划环评工作问题,1家园区区域规划环评已获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批复同意,1家园区已报送区域规划环评,目前处于审核阶段;针对未有效落实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政策问题,截至2025年9月,1家园区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文物资源、水资源论证等九个区域评估工作,后续将认真落实园区区域评估工作政策,向新入驻项目免费推行区域评估的成果运用。

4.未定期清查资产问题。1家园区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30.79万平方米房产已入账核算。2家园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调整。

五、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市教育局、城建控股集团、农商控股集团、碱业公司、工建中心、方洋水务公司等6家单位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严禁程序倒置,在未取得相关手续之前,不再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成本核算不准确问题。徐圩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项目,方洋水务公司已核减多计的项目建设成本7919.53万元,并积极开展工程款追回工作,目前已追回4.2万元,26.27万元在后续支付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剩余28.16万元未能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已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进行追赔;粮食集散中心一期工程项目,市港口控股集团已进行账务处理,将贷款利息调出项目建设成本;碱业公司搬迁项目,碱业公司已按照审计意见进行账务调整,并积极开展工程款追回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已退回1.97万元,3.81万元约定从施工单位应付施工单位尾款中扣减;东盐河河滨公园三期工程项目,市水利局对多计的建设成本2.29万元予以调整,并积极开展工程款追回工作,目前已退回1.41万元,剩余13.51万元已在支付工程尾款时扣减。

(三)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未按合同约定配备主要管理人员问题,碱业公司全面梳理搬迁项目各标段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人员立即进行核实,及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关于未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勤管理问题,市农商控股集团加强工程项目人员考勤管理,根据实际考勤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违约金;针对测绘单位计算错误导致多付施工费用问题,方洋水务公司已对测绘单位履约不到位问题追究违约赔偿15万元。

(四)招投标管理不到位问题。针对违反建设程序对外发布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问题,市城建控股集团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针对未收取履约保证金问题,碱业公司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督促中标单位及时提交履约保函。3家公司已提交履约保函44.85万元,1家公司因资金困难,已出具函证,同意将项目尾款700万元延长14个月支付作为履行履约保函。

(五)项目验收不规范即投入使用问题。针对未完成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即投入使用问题,方洋水务公司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严格遵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确保项目经环保验收后再投入使用;针对未开展仓房气密性检测即投入使用问题,市农商控股集团、新海粮库公司已协调检测公司对仓房开展气密性检测验收,确保粮食存储安全。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针对3处房产838.29万元未列为投资性房地产问题,市交控集团1家下属公司立行立改,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将海鸥广场等3处房产列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针对已完工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核算问题,1家下属公司已将21项240.57万元完工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二)部分采购事项未公开招标问题。市交通控股集团加强采购风险管理,已出台保险管理办法,明确保险类服务项目采购方式,运用集团招标信息平台,实现招标工作信息化监管。市海通建设工程公司修订工程施工内部招标管理办法,规范工程招标工作。

(三)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市交通控股集团出台工人薪酬激励意见、员工福利管理规定、后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并与服务公司签订后评价服务合同。市海通建设工程公司修订《境外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境外投资财务管理流程;4家下属公司均已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办法,制定本企业直接管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清单。

总的来说,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问题,绝大多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审计整改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将持续关注,督促所有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加大督办力度。对未到期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定期收集进度,对滞后单位及时提醒。二是强化追责问责。严把审计整改考核关,定期跟踪审计整改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审计约谈,必要时提请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或主管部门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坚决惩处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三是健全长效管理。坚持“治已病”“防未病”,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内部监督、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推动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作出审计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