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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张建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张建明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01号)

(2017年8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工贸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张建明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审计单位情况

工贸学校隶属于江苏省粮食局,是省属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2005年升格为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同时增挂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连云港工贸分院校牌。学校设有粮油食品工艺、机械、汽车、电子信息、经贸等五大系30个专业。

工贸学校为江苏省财政厅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各系部不单独设账,经费使用采用报账制,由财务处统管,内部实行辅助核算,校内无独立经营实体。

(二)张建明同志任职情况

张建明同志于2010年9月担任工贸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主持全面工作。

(三)张建明同志任职期间单位资产负债及财务收支情况

2010年9月初,资产总额14754.36万元,负债总额13320.48万元,净资产总额1433.88万元。截至2015年12月末,资产总额44795.07万元,负债总额5943.45万元,净资产总额38851.62万元。

2010年9月期初结余-509.54万元;2010年9月至2015年12月,收入总额48886.34万元,支出总额45152.08万元,收支相抵,当期结余3734.26万元,期末滚存结余3224.72万元。

(四)“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3年,工贸学校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109.70万元,较2012年下降10.54%。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较2012年下降6.96%;公务接待费较2012年下降21.70%;会议费较2012年增长3.04%。

2014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66.79万元,较2013年下降39.12%。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较2013年增长17.74%;公务接待费较2013年下降35.85%;会议费较2013年下降64.59%。

2015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51.93万元,较2014年下降22.25%。其中: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较2014年下降9.82%;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下降11.48%;会议费较2014年下降58.41%。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工贸学校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2013年至2015年期间各项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状况和财政收支情况,但是审计也发现张建明同志任职期间工贸学校还存在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未建立、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奖助学金未及时发放、代办费差价未按规定及时退还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未建立

张建明同志担任党委书记、校长期间,工贸学校未建立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只定期召开党委会。

(二)无收费许可证收费253.63万元

工贸学校2013年至2015年无收费许可收取培训及业务宣传费253.63万元,其中:收取CAD、单证员、货代等各类培训费共计238.63万元;收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业务宣传费15万元。截至2015年末,上述收费已全部上缴省财政专户。

(三)少收财政收入3万元

工贸学校2013年至2015年应收连云港移动公司3个基站场地租金5.50万元,实际收到2.50万元,少收场地租金3万元。

(四)无预算支出4390.62万元

工贸学校2013年至2015年无预算列支基本支出共计4390.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91.37万元(主要为新校区零星工程款)、债务利息支出58.90万元。

(五)奖助学金未及时发放204.38万元

工贸学校2013年至2015年收到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共计635.46万元,其中2013年至2016年已发放431.08万元(包括2016年发放148万元)。截至审计日,尚余204.38万元未发放。

(六)代办费差价未按规定及时退还学生43.11万元

截至2015年末,工贸学校代收学生教材费和行李费差价共计43.11万元,未按规定退还给学生。

(七)未按规定计提专用基金175万元

2013年至2015年,工贸学校教育事业收入共计3500万元,应提取奖助基金175万元,账面未反映计提学生奖助基金。

(八)违规收取校园卡押金8.71万元

2013年至2015年,工贸学校为学生办理校园一卡通4353张,初次办卡收取押金20元/张,共收取押金8.71万元。期间退卡315张,退还学生押金0.63万元;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28日退卡681张,退还学生押金1.36万元;尚余押金6.72万元未退还学生。

(九)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自行采购应当集中采购项目317.23万元。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工贸学校物业保洁服务、宿舍管理及安保承揽项目未通过政府采购,共计317.23万元。

2.应当定点采购而未定点采购3.45万元。工贸学校2013至2014年印刷业务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印刷,共计3.45万元。

(十)原始凭证不合规

2013年至2014年部分公务接待费未附接待清单;2013年至2015年部分会议费无会议通知、签到簿等,购食品、日用品等无明细清单,支付外包教职工食堂就餐费使用收据入账,部分收据未盖章。

(十一)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3年以上34.79万元,已形成坏(呆)账2万元;其他应付款3年以上16.70万元,已形成坏(呆)账2.11万元。

(十二)漏缴税费11.64万元

工贸学校2013年至2015年收取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宁成商贸公司等房屋租金共计66.13万元,应缴未缴各项税费共计11.64万元。

(十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分别于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对工贸学校原校长经济责任以及新校区建设项目结算、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招待费开支较大、未按规定在施工开工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不到位、重要资料缺失等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对新校区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问题仍未整改。

张建明同志对上述问题(一)、(十三)负直接责任,对问题(二)至(十二)负领导责任。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完整性、合法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奖助学金和代办费管理,按规定及时发放奖助学金,按时结算清退代办费。三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和落实管理职责,完善资产核销手续,尽快解决长期留存于天明集团资产的事宜,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费用支出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内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工贸学校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逐条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对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未建立问题,工贸学校健全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对无收费许可证收费问题,截至2015年末,已将上述收费全部上缴省财政专户;对无预算支出问题,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奖助学金及代办费差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工贸学校在2016年已发放部分助学金,在2017年将未及时发放的奖学金全部发放完毕,对收取的代办费待学年结束后将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校园卡的押金正在办理退还;对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问题,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严格依法采购;对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加强审核,完善手续,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完整;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制定职工借款管理制度,积极催收清理;对偷漏税费问题,办理补缴税费;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工贸学校正在积极努力办理新校区项目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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