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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6-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16年第5号

(总第1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徐圩新区)(以下简称徐圩新区)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2017年度,市财政对徐圩新区实行增量地方留存财力全额留用体制,其他各项社会事业支出以徐圩新区承担为主,重大社会事业和民生支出方面,由市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

2013年2月徐圩金库正式运行,2015年11月,徐圩新区正式成立结算中心,徐圩新区财政总预算会计使用一个会计账套进行核算。各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由区财政局分别拨付至结算中心、社会事业局和管委会后再进行支付和核算。2015年由管委会核算的单位有15个。2015年管委会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243.59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的384.38万元下降36.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8.54万元,较2014年的0.67万元增长41倍;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45.78万元,较2014年的183.76万元下降20.67%;公务接待费60.80万元,较2014年的172.91万元下降64.84%;会议费8.46万元,较2014年的27.04万元下降68.71%。

管委会2015年初支出预算5880.49万元,后调整为4008.99万元,年末实际支出3168.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03%。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安排38482万元,实际完成516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6248万元,人大批复调整为107820万元,年末决算数为115877万元,实际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018.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1%。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期初结余19555.20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当期结余-8697.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0858万元2015年政府基金预算期初结余7019.27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当期结余1447.73元,期末滚存结余8467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徐圩新区财政核算体系初步建立,在组织财政预算收支、执行财税政策、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于成立时间短,财政核算体系还不健全,财政指标系统、非税系统未运行使用,未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等,需要加以完善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

1.缓收和应收不收财政收入5962万元

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2014年10月竞拍购得徐圩新区LTC2014-G17地块,合同约定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缴清土地出让金5962万元,至审计日徐圩新区尚未将其征收入库。

 2.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31.57万元

2015年徐圩新区财政暂存款科目反映利息收入期初余额56.17万元,本期发生额75.40万元,期末余额131.57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

3未按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4000万元

2015年徐圩新区财政拨付管委会经费共4008万元,未使用财政指标管理系统,其中全年运转经费4000万元于1月和8月分3次拨付,未按经费预算的序时进度拨款。2015年末管委会账面尚有840.65万元未支出。

4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781万元

2015年徐圩新区共收到各类专项资金178项共计34858.50万元,至2015年底尚有14个项目计1228.62万元未拨付。截至2016年3月底,仍有781万元未拨付,主要涉及9个项目,其中:5个项目已完工,正在结算审计中;2个项目根据企业申请拨付资金,1个项目将根据工作量进行付款,还有1个农业项目部分完工部分正在实施,待验收合格后拨付资金。

5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至2015年末,徐圩新区财政局共有11个银行账户,其中:江苏银行中华支行(58400)未发生业务且余额为0,国家开发银行账户全年仅有利息收入,无其他往来业务发生。

(二)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

1.2.07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

徐圩街道2015年12月变卖轿车一辆,变卖收入 2.07万元直接记入单位的其他收入,未上缴财政。

2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11.02万元

截至2015年底,社会事业局有各类应缴财政资金11.02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3.往来款长期挂账

2015年底社会事业局其他应收款科目反映,个人借款15万元,社会服务中心、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联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借款614.91万元,其中三年以上 500 万元。

徐圩街道2015年末暂付款余额478.89万元,其中三年以上 379.82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和完善财政核算体系推行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和预算指标管理系统的使用,规范收入管理、加强资金监督。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降低政府筹资成本,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二)进一步明晰预算编制及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权责统一的预算管理责任制度。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反馈机制,加强存量资金管理,落实奖惩责任制,确保资金用到位、用得好、有效益。

(三)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建立健全经济增长的长效机制。大力发展税源经济,化解财政收支的结构性矛盾,壮大财政综合实力。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徐圩新区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逐项整改。

(一)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缓收、应收不收财政收入问题整改情况

经核实,该企业已于2016年6月缴清LTC2014-G17地块土地出让金5962万元,并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足额征缴企业因延迟缴纳出让金而形成的滞纳金536.58万元。

2.关于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问题整改情况

目前,新区财政已将审计报告中提及的相关利息收入按照规定科目缴入国库。

3.关于未按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整改情况

区财政根据管委会实际用款需求安排拨款,并未按照年初预算序时进度安排拨款。目前,新区财政按照统一的财务审批制度安排管委会各项运转经费。

4.关于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整改情况

2015年上级财政累计下达新区各类专项资金3.49亿元,截至2016年3月底,仍有781万元未拨付。经核实,截至2016年7月底,仍有 692万元未下拨,主要由于项目正在实施或正在结算审计中,暂不符合付款条件。区财政将继续会同各业务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将专项资金下拨到位。

5.关于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整改情况

在徐圩金库成立之前,徐圩新区作为市财政一级预算拨款单位,为了保证核算业务需要而开设了部分财政账户。目前,区财政已按照上级财政统一部署,将财政账户开立情况逐级上报财政部门核查,区财政将按照财政部门对各地财政账户的最终审查意见对相关账户进行归并或撤销。

(二)关于延伸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徐圩街道已于2016年5月6日将相关收入上缴区财政非税专户。

2. 关于滞留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审计期间,社会事业局已将该问题整改到位,于2016年4月20日上缴区财政非税专户。

3. 关于往来款长期挂账,社会事业局涉及个人借款已冲账或归还,社会事业局预付联旺公司土地确权费用7.15万元将在土地确权换证工作结束后并收到发票后进行冲账处理。徐圩街道挂账资金均为项目资金,因该区规划调整未能继续实施和及时验收决算。目前,香河渔业养殖示范园和香河现代渔业精品园项目已重新编制实施方案,并已通过市财政局审批,各项目均可正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