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年第3号(总第243号)
(2020年6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原连云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市经信委)2016至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和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初,原市经信委账面反映资产1556.25万元,负债314.31万元,净资产1241.94万元。2018年末,账面反映资产835.08万元,负债81.18万元,净资产753.90万元。
2016年初,账面反映初始结余资金537.73万元,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收入总计15117.47万元,支出总计15438.04万元,滚存结余135.87万元。
(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增减情况
2017年,原市经信委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111.26万元,较2016的120.18万元下降7.42%;2018年,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199.62万元,较 2017年的111.26万元上升79.41%。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原市经信委牵头召开了全国高性能纤维材料产业(连云港)发展大会及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研讨会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原市经信委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2016年至2018年各项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状况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单位内部管理逐年规范。但审计也发现,该单位还存在应当定点采购而未定点采购、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2016年至2018年,在经费中列支应由工会承担的费用16.99万元;多报销差旅费补助1.30万元。
(二)应当定点采购而未定点采购。2016年至2018年,支出非定点单位印刷费11.59万元。
(三)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超限额购置2台数码摄录机,涉及金额1.34万元。
(四)漏缴税费。2016年至2018年,下属单位市无线电监测站房屋出租收入93.20万元,款项全部缴入财政专户,未缴纳过房产税、营业税和增值税。
(五)原始凭证不合规。2016年至2018年,121笔会议费未附审批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等明细单据,金额24.33万元; 2017年12月报销的市信用服务机构业务交流培训费用未附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0.53万元。
(六)往来款长期挂账。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下属单位市墙改办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128.43万元。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部门决算编制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执行力度;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针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正式投入使用工会账户,严格执行预算规定,理顺办公经费、工会经费管理机制。针对“应当定点采购而未定点采购”的问题,将认真按照《关于2019-2020年度市区公务印刷联合实行定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定点印刷要求。针对“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将认真执行《连云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进一步重申固定资产采购标准。针对“漏缴税费”的问题,市无线电监测站积极对接财政、税务部门,按照审计要求向市财政申请追加资金,向税务部门及时缴纳各项税金12.30万元。针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将加大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严格规范财务报销环节;要求会议相关费用报销必须附会议通知或签到表,各类报销发票抬头名称必须为市工信局。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市墙改办立即组织专人对6笔挂账往来款予以逐一核对并取证,核对取证完成之后,拟聘请专业注册会计师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