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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连云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部分)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7-12-28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16年度连云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财政部分)审计结果


公告2017年第10号(总第203号)

(2017年12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4月至5月,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9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60%,比上年增长13.64%。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的完成情况看,税收收入149256万元,较上年增长11.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23%。非税收入合计180707万元,较上年增长15.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77%。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925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79.53%,比2015年增长14.72%。支出金额前五位的分别是交通运输支出136237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495万元,教育支出935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6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01万元。

3.财政平衡情况

2016年,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扣除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国债转贷拨付数及年终结余,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6433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当年净结余为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43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30%,较上年下降25.34%;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479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8.41%,较上年增长16.59%。2016年,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扣除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7755万元。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00万元,较上年减少35262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454万元,调出资金11546万元,年终结余为0。

(四)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3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2%,较上年增长9.16%;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46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1%,较上年增长14.17%。2016年,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8354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市财政局在事业发展和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等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加强财政管理,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向市人代会的报告反映了2016年度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但是对照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制度,还存在市级预算草案编制不完整、支出预算草案不细化、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预算草案编制不完整。市财政局向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送的2016年市级预算草案中,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区仅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未按规定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草案。

(二)支出预算草案不细化。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未按规定分类编列到项;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只编列到类,且未按经济性质分类。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截至2016年末,市本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9.69亿元未在当年及时分解缴库,至2017年4月,市财政局将其中的9.29亿元缴入国库。

(四)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数为100.84亿元,决算数为80.19亿元,支出执行率为79.5%;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数为59.57亿元,决算数为34.80亿元,支出执行率仅为58.4%。

(五)预算单位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2016年,市级预算单位共编制(不含财政代编)项目支出预算17.03亿元,当年实际使用项目支出资金8.99亿元,仅占年初预算的52.8%。有185个项目资金当年未使用,涉及金额1.77亿元;有11个单位,当年未申报项目用款计划,涉及资金3632.07万元。

(六)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下达。经审计抽查,市本级财政2016年9月30日前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中,有5项当年未下达至用款部门和单位,共计3584.30万元,其中6月30日前收到的专项转移支付2项共计1460.30万元。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完善预算编制;二是规范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积极整改落实。对预算草案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在编制次年预算时编制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草案;对支出预算草案不细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在编制次年预算时,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编列到款;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将资金全部缴入国库;对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市财政局表示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加大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对预算单位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市财政局建立项目支出与下一年度预算挂钩机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制定支出进度方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未下达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下达项目用款单位1960.30万元,剩余资金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排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