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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4-12-23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度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2014年第2号

(总第1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13年度财政收入情况

开发区决算报表反映,2013年度财政总收入657632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6809万元,较上年度的329988万元增收56821万元,增长17.22%;公共财政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4365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25076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093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31151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0.54%,较上年的280177万元增收31342万元,增长11.19%;非税收入7529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9.46%,较上年的49811万元增收25479万元,增长51.15%。

(二)2013年度财政支出情况

开发区决算报表反映,2013年度财政总支出69984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5109万元,较上年度的243710万元增支81339万元,增长33.40%;上解上级支出 3163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2787 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上级支出 15601万元 。

(三)结余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结余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期初结余43404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当期结余-10998万元,期末滚存结余32406万元。

2.政府基金预算结余情况

2013年政府基金预算期初结余47540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当期结余-23681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385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开发区在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加强财政管理,注重建章立制,在组织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财税政策、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开发区向上级提交的财政决算基本合规,但是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开发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以前年度虚缴土地出让金148818.91万元。

2.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库281.71万元。

3.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

4.以科技发展金名义返还税收9927.80万元。

5.部分收入挂往来852.45万元。

(二)延伸审计开发区猴嘴、中云、朝阳街道办事处方面

1.虚增税收收入136881.74万元。

2.应缴未缴财政专户款50.96万元。

3.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情况。

4.违规集资535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收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经研究,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用2014年收取的土地出让金直接冲抵以前多缴的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库的土地出让金已缴入金库,已将待查收入核实清楚并做相应账务调整。将区本级的往来账户进行逐笔检查核对,待管委会批准后进行相应的账务核销。对以往的相关政策进行梳理排查,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逐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加强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培植壮大税源,切实提高财政收入总量及质量;出台《加强街道债务管理办法》,规范街道债务管理;对三个街道的往来账户进行逐笔检查及核对,按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