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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连云港市旅游局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4-12-24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13年度连云港市旅游局

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2014年第5号

(总第1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4年3月至4月,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市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旅游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2013 年初,资产总额938.39万元,负债总额(暂存款)330.53万元,净资产总额607.86万元。

2013年末,资产总额889.19万元,负债总额(暂存款)82.08万元,净资产总额807.11万元。

(二)财政收支及结余情况

2013年账面期初结余144.03万元。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收入共计1213.06万元,支出共计1124.40万元,收支相抵,本期结余88.66万元,往来账款调账264.5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497.21万元。

(三)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的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财政下达至市旅游局本级年初预算收入指标831.54万元,追加预算1万元,当年收入总预算832.54万元;当年实际收入1213.06万元,实际收入比预算收入多380.52万元。

2.支出的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市财政下达至市旅游局本级年初预算支出指标831.54万元,当年实际支出共计1124.4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支出多291.86万元,超支的原因为举办了一些旅游活动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等。

二、审计评价意见

从审计情况看,市旅游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2013年度各项资产增减变动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在财务管理和遵守财经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无预算支出145.90万元

2013年度市旅游局无预算支出145.90万元。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市旅游局盘亏轿车2辆,账面价值47.74万元,未进行账务处理,据调查相关手续已报至市财政局,目前正在待批中。

2. 市旅游局盘盈正在使用的空调柜机7台,为其他单位赠予,未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三)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截至2013年12月末,市旅游局暂付款余额342.38万元,其中:3年以上262万元,占暂付款余额的76.52%;暂存款余额为82.08万元,其中:3年以上31.93万元,占暂存款余额的38.90%。

(四)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19.71万元

1.审计抽查发现,市旅游局未能提供2013年部分会议费的会议材料,计9.74万元。

2. 审计抽查发现,市旅游局2013年购买办公用品、汽车用品等共计9.97万元,记账凭证后所附发票无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也未附明细清单。

(五)报销手续不齐全86.58万元

审计抽查发现,市旅游局2013年支付2笔广告宣传费用未按规定程序签字审批,共计86.58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审计处理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各项支出必须按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列支,全面完整地反映财政收支的真实情况。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正确核算会计业务,严格执行支付审批手续,规范原始凭证内容。

(三)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固定资产的购买、报废和转移等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加强往来款项核算和清欠力度,建立借款催收制度和财务结清制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按有关报批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积极整改落实。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防止超预算;已按规定报批资产核销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真实完整,制订了《物资采购与管理使用办法》草案,拟报党组会通过;加强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力度,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力争根据实际情况快速处理完毕;加大原始凭证的审核力度,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已完善报销手续,加大财务报销审核力度,杜绝类似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