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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至2019年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06-3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21年第4号(总第259号)

(2021年6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7月至9月,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控集团)2017年至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有关事项延伸审计了市公交集团等10家权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交控集团成立于2015年9月,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养护、运营、管理等。2017年初,资产总额159.28亿元、负债总额123.88亿元、所有者权益35.40亿元;2019年底,资产总额271.85亿元、负债总额216.11亿元、所有者权益55.74亿元。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73.90亿元;营业成本67.95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至2019年,市交控集团提供的会计及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企业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市交控集团还存在未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

2017年至2019年,市交控集团因未充分抵消内部交易、代开发票等原因造成少计收入3656.25万元、少计成本费用3442.86万元。

(二)超范围列支费用100.92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市交控集团权属市交通集团违规承担某单位职工食堂运营、餐卡充值等相关费用100.92万元。

(三)漏缴税款372.26万元

截至2019年底,市交控集团权属市交通集团累计漏缴土地使用税357.15万元;市交控集团4家权属企业共计少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15.11万元。

四、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连云港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执行力度。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交控集团对问题进行了逐条整改落实。对未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问题,已按照会计准则规范核算收入费用;对超范围列支费用100.92万元的问题,已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对漏缴税款372.26万元的问题,已在审计期间全额补缴漏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