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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4至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8-08-3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18年第3号(总第212号)

(2018年8月1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外侨办)2014至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2月之前,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为两家独立单位,2015年2月整合两家职责,组建市外侨办。市外侨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2014年初,市外侨办账面反映资产总额598.51万元,负债总额71.27万元,净资产总额527.24万元。2016年末,资产总额907.06万元,负债总额58.49万元,净资产总额848.57万元。

2014年期初账面结余 170.04 万元;2014年至2016年年初和追加预算收入指标共计2965.96万元,实际收入3188.45万元;年初和追加预算支出指标共计2965.96万元,实际支出2676.21万元;期间结余512.24万元,冲减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8.39万元,滚存结余553.89万元。

2015年,市外侨办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140.82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的147.88万元下降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85万元,较2014年的79.41万元上升7.04%;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2.78万元,较2014年的18.69万元下降31.62%;公务接待费39.40万元,较2014年的35.45万元上升11.15%;会议费3.64万元,较2014年的14.33万元下降74.63%。

2016年,实际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157.33万元,较2015年(同口径)的140.82万元上升1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23.53万元,较2015年的85万元上升45.33%;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7.43万元,较2015年的 12.78万元下降41.85%;公务接待费26.37万元,较2015年的39.40万元下降33.08%;当年无会议费支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外侨办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2014至2016年度各项资产负债增减变动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市外侨办存在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无依据收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2014年和2015年,市外办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82.25万元和143.58万元,市侨办为87.19万元和159.06万元; 2016年市外侨办为323.70万元,均未编入《部门预算收支总控制数情况表》。

(二)无依据收费50万元

为承办江苏(连云港)国际生物医药创新创业交流洽谈会,原市侨办协调港口集团予以赞助。后由市外侨办作为承办方之一,于2015年3月收取港口集团赞助费50万元。

(三)会计核算不真实

2015年2月市外办和市侨办合并组建市外侨办,当年市外办和市侨办财务账套未合并,2016年合并为市外侨办一个账套。截至审计日,市侨办的往来款和固定资产未并账,未并账金额109.90万元。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

截至2016年末,市外侨办其他应收款余额共计29.63万元,其中:三年以上余额29.63万元;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余额共计58.49万元,其中:三年以上余额58.49万元。

(五)不相容职务兼任

市外侨办出纳和会计为一人担任,出纳人员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合理编制和细化部门预算;二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执行力度,杜绝和纠正无依据收费行为;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清理挂账资金,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外侨办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及时整改、严格预算;对无依据收费问题,2017年12月底已将无依据收费50万元上缴市国库;对会计核算不真实问题,将尽快并账;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市外侨办下一步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处理;对不相容职务兼任问题,已将出纳和会计职务进行了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