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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解放东路整治出新工程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8-12-2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18年第12号(总第221号)

(2018年12月1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解放东路(陇海铁路下穿通道—310国道段)整治出新工程(以下简称解放东路整治出新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解放东路(陇海铁路下穿通道—310国道段)整治出新工程起自陇海铁路下穿通道北侧,沿线经规划二路、振华路,止于310国道平面交叉口,全长1.98公里。该项目自2016年9月开工建设,同年12月底基本完工。项目批复可研金额7659万元。

该项目主要分为三个标段,分别为解放东路整治出新工程(G310CX-SG)、解放东路整治出新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设施工程(G310CX-JA)、解放东路整治出新工程新增绿化项目(G310CX-LH)。

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项目实际到账资金26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已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其他费用2545.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03.09万元、待摊费用242.06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解放东路整治出新工程按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招投标制等项目管理制度。项目已经按期完工,但还存在施工审批手续不完整、未按规定形式编制勘察报告、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审批手续不完整。解放东路整治出新工程未取得市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和概算审批文件,截至审计日,只取得了市交通局出具的《初步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和市发改委出具的《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二)未按规定形式编制勘察报告。市交通集团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形式编制勘察报告。

(三)部分路缘石施工未达到图纸要求标准。市交通集团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全面严格按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存在路缘石未填缝、部分路段路缘石拼接错位、缺口破损等问题。

(四)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市交通集团在该项目建设和工程项目结算中,对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进行了签认,在无相应计量依据的情况下,多计工程价款15万元。

四、处理处罚和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应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履行和完善基建程序;二是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加强项目工程量审核,准确核算项目成本。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关于施工审批手续不完整的问题,市交通控股集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基建程序履行管理;关于未按规定形式编制勘察报告的问题,审计期间市交通控股集团已责成设计单位按规定形式出具了勘察设计报告;关于工程实施管理方面部分路缘石施工未达到图纸要求标准的问题,市交通控股集团已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了现场整改;关于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市交通控股集团组织相关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了认真核实,对多计的工程款在结算时进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