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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2016至2018年度 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9-07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20年第7号(总第247号)

(2020年9月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市一院)2016至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一院始建于1951年,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健委)直属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截至2018年末,医院编制床位2610张,实际开放床位2953张,建筑面积44.64万平方米。实有职工2662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1450人、合同制人员1212人。

截至2018年末,市一院设置行政职能科室19个,临床科室34个,包括市一院建成的市口腔医院、市儿童医院、市脑科医院、市心血管病医院;下属单位为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一院实行财务统一核算,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各行政职能科室、临床科室以及新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未独立核算。

2016年初,市一院账面反映资产159406.87万元、负债54668.86万元、净资产104738.01万元。截至2018年末,账面反映资产261161.85万元、负债83417.06万元、净资产177744.79万元。2016至2018年度市一院收入共计554817.14万元,期间支出共计491267.96万元,结余共计63549.18万元。

市一院2016年“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255.26万元,较2015年的218.48万元上升16.83%(原因系出国研修批次增加、出国人次增加4人次);2017年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217.53万元,较2016年的255.26万元下降14.78%;2018年 “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186.63万元,较2017年的217.53万元下降14.20%。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一院能够较好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2016至2018年度“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总额控制较好。市一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2016至2018年度各项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医院会计制度》要求。但审计也发现,市一院存在出租房产未经审批和公开拍租程序、应收未收租金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出租房产未经审批和公开拍租程序。截至2018年末,市一院共对外出租、出借18处房产(场地)用于商业经营,出租、出借房产均按照市一院内部制定的招投标程序进行,未履行报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和公开拍租的程序。

(二)应收未收租金和履约保证金150万元。2017年10月7日,市一院与某公司签订《高新院区“零售药店”经营合同》,截至2019年7月,市一院未及时对该药房的销售额进行确认并收取房租。

(三)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市一院未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集中采购办公设备。2016年先后共12次自行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金额合计69.20万元;2017年先后共37次自行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金额合计248.06万元。

(四)未经核准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市一院2017年采购进口的呼吸机(涡轮)一套;2018年采购进口的MR(核磁共振)设备一套。采购上述两套进口医疗设备均未按规定获得财政核准。

(五)违规超比例采购桌椅等办公家具。2017年8月,市一院与某公司签订办公家具采购合同,但因科室搬迁至新院区的进度超出原来预期,市一院实际采购家具金额超出合同金额77.78%。

(六)未建立健全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2010至2018年度,市一院共接受各医药公司和基金会捐赠的现金235万元,未对接受社会捐赠资产的接收、使用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也未将接受捐赠情况列为院务公开内容。

(七)职工借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未严格执行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截至2018年末,职工借款余额为281.60万元。

(八)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一院处置东新绿苑4套账面价值87.84万元的房产(2014年2套、2017年2套),截至2019年7月,尚未进行账务处理。

(九)未正确核算职工福利费用54.64万元。2017年至2018年,市一院为70岁以上的职工双亲提供免费体检,两年共体检683人次,并将产生的费用54.64万元计入医疗成本,未从职工福利基金中列支。 

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加强管理,防范经济风险;二是加强内控制度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规范报批流程。

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一院高度重视,对报告中的问题进行了逐条整改落实。对出租房产未经审批和公开拍租程序的问题,确认出租场地房产,已向市卫健委递交地房产出租请示,批准后发布公告、招租拍租、签订协议、规范报备等流程陆续整改到位;对应收未收租金和履约保证金150万元的问题,已梳理登记租金,向市卫健委、市财政局申报,年内将如期上交;对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未经核准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和违规超比例采购桌椅等办公家具的问题,已向市财政部门报告,得到指导和改进,规范报批流程;对未建立健全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的问题,已制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医院接受捐赠流程等管理要求,对已接受捐赠资产清查登记,规范公示;对职工借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已梳理整理证据,提供核销建议,按照市卫健委、市财政局批复处理;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2014年转让的2套住房正在收集资料,已完成2017年转让的2套住房核销工作,已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对未正确核算职工福利费用54.64万元的问题,已在2019年8月整改到位,规范后续职工免费体检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