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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04-13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20年第15号(总第255号)

(2020年12月1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范围为市本级预算单位79家(含34家政府工作部门),其中:一级预算单位78家,二级预算单位1家(为市信访局,通过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账向市财政编报预算)。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79家预算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核算要求,大部分单位能够较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总体下降。但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要求、挤占项目经费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未达要求。30家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未达要求,其中23家预算单位2019年一般性支出比2018年有所增长,7家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有所压减,但未达到比例要求。

(二)挤占项目经费。57家预算单位职工伙食补助费挤占项目经费3617.95万元,19家预算单位职工子女医药费挤占项目经费23.37万元。

(三)滞留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截至2020年4月底,1家预算单位未将收到的中央最低收购价粮食监管资金122.60万元及时拨付。

(四)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不规范。截至2019年底,3家预算单位基建账结余结转资金共1.04亿元未及时清理。5家预算单位未将2年以上结余资金880.80万元上缴财政统筹使用。

(五)预算支出不合规。2家预算单位扩大开支范围30.10万元。

(六)部分单位“三公经费”不降反升。11家预算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比上年增加203.20万元。

(七)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32家预算单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763.02万元。

四、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管理;三是加强存量资金管理。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各有关单位认真研究,进行了整改和落实。关于一般性支出压减比例未达要求问题,30家预算单位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压减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一般性支出压减量化指标任务要求进行压减;关于挤占项目经费问题,市财政局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库标准设置和申报项目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关于滞留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问题,预算单位已将122.60万元专项资金足额下拨;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8家预算单位已将结余结转资金全额上缴财政;关于预算支出不合规问题,2家预算单位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关于部分单位“三公经费”不降反升问题,各预算单位2020年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三公经费”压减规定,做到2020年比2019年只减不增;关于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问题,32家预算单位将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细化“三公经费”科目,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