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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县2011年至2012年村庄环境整治工程绩效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赣榆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3-12-23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赣榆县2011年至2012年村庄环境

整治工程绩效审计结果

2013年第8号

(总第1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江苏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2013年3月至2013年5月,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赣榆县村庄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和资金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2011年至2012年整治工程开展情况和整治绩效情况、资金的安排、分配和使用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1年11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精神,赣榆县成立了赣榆县“美丽乡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全县村庄环境整治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用3至5年时间对全县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规划布点村庄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非规划布点村庄突出抓好“三整治一保障”,全县计划安排711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其中:2012年完成265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2015年整治任务全面完成,进行再巩固、再提升。

(二)资金筹集、使用及投资建设情况

此次村庄环境整治审计共涉及八大类11个专项资金,赣榆县2011年至2012年共筹措到位各级整治资金28682.14万元,按照资金来源分为:省级资金16208万元(其中省级引导资金4060万元)、市级资金199.4万元、县级资金2877.6万元、乡镇资金1723.79万元、村集体投入资金4776万元、其他资金2897.35万元,分别占到筹集资金总额的56.51%、0.7%、10.03%、6.01%、16.65%、10.10%。

根据相关单位和部门提供的资料,经统计,2011年至2012年村庄环境整治已完成投资额32785.34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通过一年多时间的集中整治,赣榆县村庄环境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高速公路沿线等窗口地段村庄形象显著改善,村庄“脏、乱、差”得到有效治理,村庄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村庄环境卫生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2011年至2012年省、市整治办下达给赣榆县的村庄环境整治目标任务数为265个村,2012年7月和2013年3月省整治办分两次对上半年和下半年目标任务进行了验收,赣榆县265个村的整治任务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其中:三星级康居乡村12个、一星级康居乡村223个、环境整洁村30个。

审计中对青口、海头、罗阳3个镇9个村进行了现场抽查审计,对部分项目进行了重点抽查。大部分项目实施情况较好,现场管理养护基本规范,基本达到了预期的建设效果。但也有些项目管护不到位,项目建成后未能有效利用,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浪费现象。

村庄环境整治所用信息系统由省住建厅搭建,市、县整治办统一使用该系统平台处理各项业务,该系统采用B/S架构搭建,基本满足了市、县、镇各级村庄环境整治机构的业务要求,使用信息系统这种形式提高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管理效率。基层村庄可以有效填报信息,县级、市级整治办可以根据下级的申请安排验收打分。系统具备初步的安全防护等级,系统各项功能基本齐备,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地调整优化。各级整治办在信息系统使用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未能充分利用系统的功能。大量的正在整治中的村庄未及时更新详细村庄信息和整治前后图片。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村庄环境整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补助资金少,村庄环境整治支出大,资金缺口多。2011年至2012年,由于资金不足而由施工单位垫资或拖欠工程款全县共计1060万元。抽审的9个村因环境整治形成新的债务共计527.55万元。

(二)村庄河塘整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赣榆县2012年应配套资金170.78万元,实际配套38.82万元,未配套到位131.96万元。

2.赣榆县的村庄河塘整治项目未按规定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3.县水利局未对限额以上的乡村河塘河道整治工程公开招投标。

4.未严格按照合同法实施项目分包,存在未签署合同的挖掘机主收到机械费用的情况,合同管理不规范。

(三)农村改厕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 2011年、2012年按省批准文件应完成28000个改厕任务,审计认定数26590个,未能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计划。

2.实际改厕地点和省计划规定不一致的有1555个,其中:2011年935个、2012年620个。

(四)康居试点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县级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不到位。

(五)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2011年至2012年农村清洁能源工程未经过政府招投标平台和招投标备案,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设备采购未经公开招投标。

(六)饮水安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县级资金拨付不及时,2011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财政资金尚有840万元未拨付到位。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村庄环境整治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议县政府充分发挥整治办的综合协调作用,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相互协调,综合整治。从全县的角度对项目的计划、实施、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统筹管理,对多项资金进行整合,综合使用,达到村庄环境、配套设施与资金补助同步到位。

(二)建立村庄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和资金筹措机制,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养护整治资金,注重后续的养护,建立垃圾处理制度,结合村庄特点配备保洁员和垃圾车等,避免整治反弹。

(三)县财政应根据各个专项资金的规定比例进行配套,确保各个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

(四)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项目管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投标、监理、验收和考核制度。

(五)赣榆县整治办应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信息系统的认识。对不具备使用能力的村庄应及时向其乡镇政府反馈,协调相关技术人员给予帮助和指导,提高省村庄环境整治信息系统的利用效率。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结束后,赣榆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一制订落实整改措施。

1.对因整治支出大而形成新的村级债务问题,根据实际财力状况,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安排整治任务,同时建立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避免整治反弹。

2.对于因村庄河塘整治县级配套不足的问题,在以后的工程项目中将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质量。未按规定实行报账制、未公开招投标、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责成县水利局加强整改,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按规定程序规范化操作。

3.对于农村改厕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己责成县卫生局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做足做实改厕户数,健全项目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

4.康居试点村审计中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不到位问题,已于2013年4月25日拨付到位。

5.对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公开招投标等不规范问题,农委根据审计建议,逐步规范管理流程,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沼气工程的得用效果。

6.对于饮水安全工程的问题,己责成相关部门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并督促水利局加强各项管理工作,保证工作达到预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