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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教育局2017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21年第6号(总第261号)

(2021年10月16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于2020年8月至10月对连云港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2017至2019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2017至2018年度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9年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市教育局2017年账面期初结转结余791.55万元,2017年至2019年账面反映实际收入21345.33万元,实际支出20439.32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分别为815.73万元、383.69万元、1485.42万元,均于次年1月由市财政统筹收回。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2017至2019年度各项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状况和财政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市教育局还存在违规借用人员并发放绩效考核奖及福利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借用人员并发放绩效考核奖及福利

2017年4月至2019年末,市教育局借用直属单位人员35人,发放借用人员绩效考核奖257.55万元,通过市教育局机关工会发放借用人员福利16.40万元。

(二)无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4月至2019年末,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无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15.49万元。

(三)未经审批出租国有资产

2017年4月至2019年末,市教育局采用协商等非公开招租的方式出租部分房屋,未上报财政部门审批。

(四)闲置固定资产未及时报批处置

截至2019年12月末,市教育局及直属单位账面反映长期闲置无法使用的轿车、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固定资产未及时报批处置,合计695.25万元。

(五)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2017年4月至2019年末,市教育局未在定点印刷单位印刷7.66万元,未在定点维修单位维修公务用车1.33万元。

四、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二是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出租及处置等行为;三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大内控制度执行力度。

五、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对报告中的问题进行了逐条整改落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定借用人员津补贴发放,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