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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至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6-3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公告2020年第1号(总第241号)

(2020年6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8月至11月,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业投资集团)2016年至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就有关事项延伸审计了市灌西投资公司、市徐圩投资公司等17家权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工业投资集团成立于2015年3月,主要从事资本投资、资产管理;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销售;碳纤维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原盐、加工盐、盐化工产品的销售;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气工程施工;建筑勘察设计及工程施工;原盐、加工盐、盐化工产品生产;电力、种植品、养殖品的制造、加工、销售等。

2016年初市工业投资集团合并资产总额109.49亿元、负债总额73.66亿元、所有者权益35.8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3.10亿元);截至2018年底,市工业投资集团合并资产总额116.41亿元、负债总额77.16亿元、所有者权益39.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02亿元)。2016年至2018年,市工业投资集团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40310.68万元;营业成本488049.16万元,其中:管理费用102656.72万元、销售费用43617.42万元、财务费用46546.9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949.95万元;实现净利润总额-3377.33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市工业投资集团提供的2016至2018年度会计及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企业资产、负债增减变动状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市工业投资集团还存在未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改变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和超营业范围发放贷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

2016年至2018年,市工业投资集团未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少计收入4938.60万元;虚增收入677.49万元;少计成本费用8692.88万元;虚增成本费用1199.28万元。

(二)未定期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截至2018年底,市工业投资集团及5家权属公司因未定期清查资产、核实债务,造成多计资产17856.93万元,多计负债17675.31万元。

(三)改变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8年,市工业投资集团将3家停产待破产清算权属企业协议转让至非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集体企业江苏省连云港盐业航运公司,该行为对集团当年损益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四)漏缴税款208.83万元

2016年至2018年,市工业投资集团及4家权属企业共计少代扣代缴职工土地使用税126.87万元、房产税64.52万元、个人所得税9.99万元、土地使用税6.90万元、印花税0.55万元。

(五)超营业范围发放贷款21311.20万元

2016年至2018年,市工业投资集团权属企业市格斯达担保公司以咨询费名义,超营业范围违规发放76笔中小企业过桥贷款,金额共计21311.20万元。

(六)投资项目存在潜亏风险

截至2018年12月,市工业投资集团对连云港某塑业有限公司各类投资剩余本金3500万元,上述投资项目因该企业被法院查封,存在潜在亏损风险。

(七)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

2016年至2018年,市工业投资集团及10家权属企业共65个事项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涉及金额10293.72万元。

四、提出审计建议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连云港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一是完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二是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三是强化财务预算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五、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工业投资集团对问题进行了逐条整改落实。关于未正确核算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问题,已按照会计准则规范核算收入费用;关于未定期清查资产、核实债务的问题,规范调整进行财务调整;关于改变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的问题,将规范核算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关于漏缴税款208.83万元的问题,已在审计期间全额补缴漏缴税款;关于超营业范围发放贷款21311.20万元的问题,已规范金融业务,严禁违规贷款业务;关于投资项目存在潜亏风险的问题,已启动司法程序,提起诉讼并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关于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问题,已建立完善内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