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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连云港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地税部分)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6-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16年第3号

(总第1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6年3月至5月,连云港市审计局对江苏省连云港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地税局)组织2015年度市级地方税收、非税收入及市区社会保险费收入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市级税收和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一)税收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市级税收收入合计361875.52万元,比2014年增长3.71%。在各项税收收入中,占市级税收总收入比重较大的税种分别为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契税,占比分别为51.57%、14.44%和11.77%。在各项税收收入中,增幅较大的税种主要有印花税、房产税,同比分别增长31.85%和19.50%。 2015年市级非税收入合计 38829.56万元,比2014年增长11.88%。在非税收收入中,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占比较大,分别占当年非税收入的57.81%和38.54%。上述税收和非税收入增收主要的因素源于重点税源企业增长稳定,税收支撑明显;市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和风险应对,挖掘潜力,堵漏增收。但由于受经济发展放缓影响,土地交易和耕地供给减少,部分税种出现了收入同比下降的情况,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同比分别下降29.80%和90.20%。

(二)市区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情况

自2013年起区级社会保险基金实施上划,实行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市区统筹。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费收入合计 449265.36万元,比2014年增长12.37%。其中,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占比较大,分别占当年社会保险费收入的60.08%和32.02%。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地税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心,积极推进依法治税,深化征管改革,加强内部管理,实现了主体收入的持续增长,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持。但对照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会统报表反映税收减免数据不实,涉及金额182.39万元。2015年5月,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减免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2014年度其应缴税所得额243.18万元,应减免企业所得税额为60.79万元;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受理备案时直接将减免税额登记为243.18万元,致使多反映减免企业所得税182.39万元,造成税收会统报表减免税收数据不真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审计处理并提出如下建议:一是强化依法治税,提高税收质量;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信息系统。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地税局接到报告后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积极整改落实。针对会统报表反映税收减免数据不实的问题,完善税收减免管理工作流程,修订业务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仔细审核备案材料,及时提示纳税人规范填写,启用金税三期征管系统,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