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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5-12-2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15年第5

(总第1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连云港市审计局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201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运用审阅资料、察看现场、座谈询问等方式,了解开发区预算管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2014年度财政收入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开发区决算报表反映,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2231万元,完成当年调整预算数的92.85%,同比增长3.99%。其中:税收收入330003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82.04%,完成当年调整预算数的95.29%,同比增长5.93%;非税收入72228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17.96%,完成当年调整预算数的83.09%,同比增长4.07%

2.政府性基金收入情况

开发区决算报表反映,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13782万元,同比减少45.04%。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8673万元,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的62.93%,同比增长7.61%;补提以前年度国有土地收益基金4025万元,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的29.2%;土地出让收入282万元,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的2.05%,同比减少98.34%。土地出让收入大幅度减少,究其原因,自2013年起不再考核财政总收入,开发区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逐年消化以前年度的虚缴数。

(二)2014年度财政支出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开发区决算报表反映,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6272 万元,完成当年调整预算数的92.02%,同比增长0.36%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开发区决算报表反映,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859万元,同比减少67.61%。其中:土地开发支出9711万元,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的70.07%,同比减少70.76%;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25万元,占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的29.04%,同比减少55.52%

(三)结余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结余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期初结余32406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2231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397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6272 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37057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4122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8284万元。

2.政府基金预算结余情况

2014年政府基金预算期初结余23859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37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3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38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703万元,当年收支相抵结余-2447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141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开发区在经济发展和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加强财政管理,注重建章立制,在组织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财税政策、发展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开发区向上级提交的财政决算基本合规,但是对照《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其他财经法规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开发区本级

1.未按规定将部分土地出让金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开发区于201412月份将部分土地出让金收入冲抵以前年度虚缴土地出让金,未上缴国库,造成当年决算报表不实。

2.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

因融资需求,2014年度开发区从一般预算支出中转出71000万元到非税账套,以工程款名义拨付给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

3.越权制定、更改、调整税收政策

吸引投资,开发区自行制定税收返还政策,2014年度在一般预算支出中拨付6667.35万元到科技发展金账套用于企业税收返还。

4.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开发区非税账中开设银行账户20个,同类或相似性质资金存放在不同账户,账户过多,定性不清,功能不明,不利于管理。

(二)延伸审计情况

1.部分街道决算编制不真实

2014年度,为完成年度税收入库考核任务,开发区通过与下级往来科目拨付资金至猴嘴、中云、朝阳街道办事处,并安排三个街道办事处利用该项资金通过自行成立的多家公司缴纳各项税费。

2.个别街道未按规定的时间解缴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4.23万元

2014年末,开发区猴嘴街道办事处非税账套应缴预算款科目有4.23万元未缴入国库。

三、检查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建议。(一)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财政监管力度。(二)大力发展税源经济,化解财政收支的结构性矛盾,壮大财政综合实力。(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招商引资,以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打造优质投融资平台,防范国有资产经营风险,努力化解政府负债,确保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的保值增值。(四)加强对本级以及所属基层单位执行国家财政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确保各项财政收支行为在法制范围内运行。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接到本次审计报告后,开发区高度重视,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逐条落实整改措施。

(一)关于“未按规定将部分土地出让金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问题”,开发区将严格按照土地出让金管理规定及时足额入库土地出让收入

(二)关于“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发区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三)关于“越权制定、更改、调整税收政策”问题,开发区将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的规定,制定执行相关政策。

(四)关于“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发区已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号)规定,开展了财政专户清理工作,撤销3个不符合规定的账户。

(五)关于“街道决算编制不真实”问题,开发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合法,做实财政收入。同时,进一步加快项目招引、加强税收征管、培育壮大税源,努力做大全区财政收入总量。

(六)关于“未按规定的时间解缴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4.23万元”问题,猴嘴街道办事处已按照审计报告要求,将4.23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区级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