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权力公开运行
政府信息公开
信用信息公示
审计结果公告
办事统计
法制园地
政务服务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论坛
行政复议案件有哪些情形,可以召集相关人员当面质证?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一)案件事实复杂或者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
(二)当事人对案件的适用依据争议较大的;
(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举行质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