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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审计局:浅谈审计机关实施“两统筹”的具体路径
信息来源:赣榆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02-08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多年来,基层审计“一边是事多人少,力量不足;一边是多头重复审计,被审计单位负担重。”不可避免存在重复审计、多头审计,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审计人力资源,也给基层配合审计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在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提出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要求后,基层审计机关在“两统筹”建设发展过程中,究竟怎么抓,通过具体哪些路径?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统筹、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江苏审计“两统筹”工作的意见》要求,基层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现结合基层审计工作实际,浅谈如下几个方面。

一、召开专题学习会,进一步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审计署工作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式的教育培训,努力建设学习型审计机关,全面提高审计干部专业化水平。充分认识“两统筹”是审计署党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必由之路,也是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的客观要求,牢固树立审计“一盘棋”意识,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审计理念、审计方式方法和审计手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不断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深入推进“两统筹”工作落实。

二、转变思维方式,从思想上统筹。长期以来,基层审计机关由于受双重领导体制的局限 ,人少事多,既要完成上级审计机关指令性工作,又要完成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任务,再加上基层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多年又习惯于审计组的“独立作战”,思维方式和审计方式方法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创新能力显现不足。即使进行资源整合,也只是内部行为,打破科室界限,在人力使用上统调统配,跳不出既有的工作圈,这其中也存有多种疑虑因素,导致不能跨前一步。因此,在审计工作统筹发展战略上,按照“两统筹”工作要求,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首先在思想上统筹。一是树立“一体发展”思想。基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受上级审计机关指导,人财物属地方,这种二元管理结构,无论是指导思想还是工作方法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忽略了目标责任、组织基础、人力因素等方面的同一性,实行上下有别、分层管理。坚持一体发展,就是按照“两统筹”有关工作要求,把握上下级之间共性因素,积极探索形式、内容相统一,规划、执行相协调,手段、制度相衔接的运行机制,促进审计工作全面、协调、高质量发展。二是树立“整体推进”思想。近几年,审计署已先后统一开展了政策执行跟踪审计、退耕还林资金审计、农村饮用水过程项目、安居工程项目等大型项目的审计组织管理,做到了上下结合,整体联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坚持协调统一,把全部审计力量聚集起来,整合工作资源,建立起上下相统一的工作机构、目标任务、考评标准、检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实现上下间共同发展。三是树立“健康发展”思想。建设统筹发展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立足长远,走出一条靠制度、靠经常性的工作来改进和加强统筹建设的路子来。按照系统论的要求,制定中长期规划,明确目标措施,并分阶段实施,分步骤落实,系统地扎实地开展“两统筹”发展建设。

三、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审计机关要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的统筹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一) 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计资源、审计项目、组织方式的统筹管理,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一是抓住审计项目计划源头,科学谋篇布局。加大对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的审计力度。精心谋划本级项目计划,加强对审计项目风险、审计实施难度、审计资源需求的研究和评估,对不同项目采取有针对性的审计策略,避免审计项目安排的随意性。审核把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不符合“两统筹”要求的,原则上不予通过;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加强审计机关之间沟通衔接,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安排和重点事项,避免同一项目领域、地域及相应单位重复接受审计。二是抓牢审计项目实施,优化方式方法。强化审计项目统筹意识,进一步淡化部门、专业限制,努力构建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的审计模式。强化审计资源统筹整合,认真分析研究每个审计项目的主要工作任务以及需要匹配的审计人员,强化对审计机关人力资源情况的实时掌握和调度,做到人事相宜、动态平衡。强化审计项目实施整合,审计项目统筹。充分发挥好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积极探索“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各类专项审计”“财政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嵌入式、“1+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实现审人、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有机融合。对机关事业单位,可融合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可融合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等。科学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对于年度计划安排的经济责任、预算执行等类型审计项目,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管理。共同实施同一个审计项目或同一类审计项目的,由有关业务科室牵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方案应聚焦具体目标任务,做到重点突出,要求清晰,可操作性强。尽量安排由同一个审计组对同一个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有效缓解审计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同时减少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二)强化审计组织方式统筹。积极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审计项目特点,统筹调配审计资源,强化审计机关之间的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整体合力。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可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由点及面,增强审计项目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对数量较多的被审计对象,如企业、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可将以往审计发现的某类突出问题或事项作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分专题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从宏观层面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进一步发挥好审计建设性作用,同时扩大审计覆盖面。加强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统筹融合。加强大数据审计分析,在对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综合分析,统一下发审计疑点,统筹组织现场核查,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效率。

四、推进大数据审计,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抓紧实现传统审计方式与大数据技术的融合,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模式,提高计算机审计能力。强化大数据审计应用,加大计算机人才培养力度,突出前期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排查,坚持把大数据审计嵌入项目实施全过程。抓好审计成果利用,提高监督效能。统筹抓好审计信息共享,成立大数据业务科室,组织数据分析团队,从单一财务审计转变为对财务数据、业务数据、外部相关数据的关联性审计,通过数据间关联关系相互印证,发现问题疑点,并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项及预算单位的延伸力度,提升审计效率和成果。建立审计成果信息库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审计结果在各审计项目中综合利用,实现“一审多果”和“一果多用”。统筹抓好审计形势研判,确定审计重点,汇总共性问题,把握工作规律。创新“业务+大数据”的“双主审”模式,在业务审计组提供数据分析思路,大数据审计组负责搭建分析环境,促进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根据项目组审计思路开展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明确排查重点。统筹抓好审计问题汇总,抓住典型,逐个解剖,在更宽、更深的层面审深审透,扩大审计影响力和辐射面,提升审计监督的覆盖面和精准性。

五、强化系统内外协同,审计成果共享。要加强各级审计机关及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努力引导社会审计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审计信息和成果共享,更好发挥监督合力。

(一)加强与上级机关的联动,明确重点要求,提高工作质量。认真落实“年初通报、季度沟通、月度协调”的“两统筹”工作协调机制。积极组织骨干力量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等资源,及时全面上报有关审计事项的核查结果、地方典型案例和审计意见建议,做到“上有部署、下有反馈、确保质量”。

(二)加强与预算工委、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信息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符合保密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整合力度,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加强要点问题沟通,有效统筹内部审计力量,充分应用和转化好内部审计的成果;拓宽利用社会审计渠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聘请社会审计力量,并实施有效监管,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赣榆区审计局 王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