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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领域大数据审计应用浅析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社会救助事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是保障基本民生底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及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我局在县本级部门预算执行项目中,对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资金开展了重点审计,坚持运用大数据审计工作方式方法,对社会救助福利相关数据开展集中分析,提高了审计工作成效。

一、坚持大数据审计理念

(一)坚持数据先行,全面采集数据

社会救助资金关联数据涉及单位多,采集困难大。审计组在前期调查了解的基础上,提出数据采集清单,积极与民政、残疾、卫健、医保、教育、人社等部门对接沟通,全面采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含低保、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医疗救助、残疾人补贴、教育资助、养老保险缴存及待遇领取等电子数据。同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校验、清洗和标准化,为后续开展数据分析打下坚实基础。

(二)围绕政策落实,开展跨部门数据分析

紧紧围绕本地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教育资助等救助福利政策特点和资金管理发放等情况,分析研究审计的思路和方法,分门别类对采集到的电子数据开展跨部门、全链条、多维度的分析和审查,关联社保、财政等部门数据,对特定领域大规模集中纳入政策保障人员进行全方位扫描。

(三)精准疑点筛查,提高审计项目时效

以总体分析为基础,有的放矢突出审计重点,对大数据分析发现的应助未助、重复享受救助和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救助补助资金等疑点问题,在被审计单位核查的基础上,查看相关资金发放档案资料,并深入村社困难群众家中进行随机走访抽查,核实享受待遇人员的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从而查明补助资金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

二、数据分析的思路

(一)重复或叠加享受低保金、特困供养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保障待遇

1.需要的数据。主要有城乡低保金发放数据、特困供养金发放数据、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发放数据、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数据、计划生育奖扶资金发放数据。

2.分析思路和方法。特困筛查是否存在同一月份、同时领取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的情况,进行核实;是否存在同一月份、同时领特困供养金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的情况,核实是否补差发放;是否存在同一月份、同时领取供养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情况,进行核实。筛查有无同时领取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企业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一次性奖励的情况,进行核实。

(二)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低保金等保障待遇

1.需要的数据。主要有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名单,以及相关待遇发放数据、殡葬数据;财政供养人员名单;养老保险缴存及待遇领取数据;村两委人员名单;房屋产权登记数据;工商登记数据。

2.分析思路和方法。一是收入或财产状况不符合保障对象标准的。将低保、特困等人员信息,与养老金待遇领取、房产、工商登记等外部数据进行比对,核查是否存在财产或收入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问题。二是人员身份不符合领取标准。将低保、特困等人员信息,与殡葬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向已死亡人员继续发放相关待遇的情况;将持证残疾人名单与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数据比对,核查无残疾证或残疾等级不符合要求但领取补贴的疑点并核实。

(三)因数据未共享等原因导致应享未享

1.需要的数据。主要有建档立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名单以及相关待遇发放数据;基本医保参保信息;中小学学生资助数据。

2.分析思路和方法。一是将低保对象和持证残疾人名单关联,筛查出低保家庭保障对象中父母均为重残的儿童,再与困境儿童数据比对,核查将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纳入困境儿童予以保障的情况。二是将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建档立卡人员信息与医保参保信息关联,筛查出困难群体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未按规定享受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贴的情况。三是检查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和孤儿等特殊困难学生是否及时足额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及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等资助政策。(高子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