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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项资金单独核算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信息来源:连云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08-1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近年审计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省、市、区级拨入的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的现象,收到的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放在一起,支出的专项资金与公用经费相混淆,导致财务决算不能真实反映专项资金收支结余情况,不利于监管部门掌握专项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容易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滞留等违规现象的发生。依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2012〕71号)第二十一条“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规定,我局屡次提出专项资金单独核算的要求,但近期审计项目中依然存在以上现象。

专项资金的落实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根本利益、政府的形象建设。专项资金单独核算是项目承担单位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的最直接有力的手段,也是各级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的重要依据,更是项目预算执行和验收的基础。各单位应重视单独核算的要求,加强专项资金规范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财政性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连云区审计局 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