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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现场把控 筑牢审计质量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6-06-24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审计现场质量控制是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的源头与起点。《江苏省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对审计现场实施、实施方案执行、证据与底稿等作出全方位规定,是提升审计现场工作规范化水平的根本遵循。为严格落实相关要求,结合审计现场工作实际,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严抓方案执行,压实现场责任,规范管理秩序

《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规定,审计组组长为审计现场质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抓实审计实施方案编制执行,推行审计任务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分级负责要求。

(一)细化方案编制,督促落地执行。坚持数据先行、方案引领,进点后按期完成实施方案编制等工作,不得擅自偏离方案、减少审计事项,确需调整的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明确岗位权责,细化质控分工。明确组长、主审、审计人员分工,组长及时督导进度、审核关键事项、解决现场问题,主审牵头方案落实与底稿统筹,审计人员对分工事项质量直接负责。

(三)规范现场流程,强化全程管控。按规定召开中期碰头会、撤点会等现场会议,重大违纪违法线索、复杂疑难事项必须集体研究、如实记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规范外聘人员使用,抓好廉政、保密工作。

二、做实取证核查,严把关键环节,筑牢质量根基

《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要求,审计证据方面必须事实清楚、逻辑严密、数据准确,能够完整准确反映审计事项的时间、责任主体、金额等基本要素。

(一)全面核查要素,确保事实完整。现场核查事实、责任主体、原因和后果等基本要素,做到细节详实、依据充分、因果清晰,形成“原因—决策—后果”等完整证据闭环。

(二)规范取证流程,严守合规底线。审计人员不得片面收集审计证据,不得违规对审计证据进行涂改、隐匿和销毁等。应规范调查谈话、查勘现场、监督盘点、外部调查等取证环节,坚持至少两人参与,按规定签字确认,涉密事项严格保密管理。

(三)严控底稿质量,强化审核把关。审计工作底稿须及时编制与审核,对证据不充分、结论不准确、表述不规范的底稿,应当督促审计人员及时补充修改,原则上应在撤点前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审。

三、精准定性定责,深挖问题根源,规范成果报送

《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强调,定性定责必须依法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同类问题定性定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整改要求应保持一致,揭示问题根源,促进完善体制机制。

(一)精准定性定责,规范法规适用。紧扣问题实质,核对主要事实表述、定性定责和适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做到不错位引用,同类问题统一尺度标准,确保定性经得起检验。

(二)深挖问题根源,分析揭示漏洞。严格落实审计“审深查透”要求,沿“资金—项目—政策—政治”主线,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纳分析和研究提炼,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三)规范成果报送,严守保密纪律。对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审计信息等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事实清、定性准、依据足。严格落实保密管理要求,对成果材料中的敏感信息等限定知悉范围,防止信息泄露。

审计现场直接决定审计项目质量,审计人员应严格对标《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现场管控要求,将方案执行、事实核查以及定性定责等要求贯穿审计现场全流程,把牢审计质量初始关口,全力打造经得起检验的审计项目。(朱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