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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改革后完善税务审计制度和方法的思考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8-05-1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一直以来,税务改革的话题备受社会关注与热议,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的改革方案,决定实施省级和省级以下“国地税合并”的税务体制。新一轮的税务改革势必会对税务审计工作带来影响,如何在政策引导下创新和完善税务审计制度,是当前税务审计工作要深入研究的话题。

一、“国地税合并”的背景

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机构分设也带来了相应的问题,比如“奉行成本”高、缴税“两头跑”等问题。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王勇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机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基本的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类社会社会保险费用也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这是“国地税合并”的主要内容,其中相关专业领域的人士也对此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表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税制要改革,税务机构也要改革,相应的税务人员的工作也理应随之调整。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减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等角度来看,还是应当按照精兵简政的原则合理设置税务机构和安排税务人员。”

清华大学财政与税收研究所所长白重恩教授说:“长期来看,不需要这么多人。这些人可以去做别的事。”并表示,“营改增”试点并未触及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的比例,改变的只是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的工作量。随着“营改增”试点行业和城市范围的扩大,地税部门的工作量确实会相对萎缩。

二、国地税合并背景下对税务审计工作的影响

 1、对审计人员业务能力提出了最直接的挑战

1994年国地税分开后,地方审计机关一直把地税作为重要的同级审部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接触国税的业务审计。加之这二十多年来地方审计机关长期人手短缺,新进人员增多,他们并没有国税税务审计方面的经验和知识,若依旧采取以往的税收审计模式,进行税收审计工作的难度会大大增加。如何完成税收审计将会是对审计业务人员的一个全新挑战。

 2、对大数据应用的要求提高

目前国税和地税具有相同的税收征管系统,在国地税合并后业务类型增多的情况下,高频率、大容量、不同结构和类型的数据将会同步增加,对其进行采集、存储、分析和展示难度加大。与此同时,审计人员特别是地方审计人员对大数据的应用和掌握还不能与当前要求相匹配,还存在外部数据无法有效利用、无法有效做出事前预测和审计过程存在抽样风险等弊端。可以说未来的税收审计工作,对大数据的应用依赖性更强。

 3、税收审计的内容更加广泛

国地税机构实施合并以后,其涉及的基本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资金交由税务机关进行统一的征收,因此社保资金收入的审计工作将会成为审计的重要内容。审计机关应顺应国家税务结构改革发展的需要,积极的调整审计机关内机构的和对应的职责划分,同时也应注重税收审计人员对社保等审计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提升素质。

三、国地税合并后需完善的税务审计制度及方法

1.税务审计制度改革的方向

根据中央对于建立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要求,就国地税机构合并、税收数据大集中的实际现状来研究,今后的税收审计制度改革应着重在“统一组织、共同参与和总体以及区域分析、分散核查和上下联动、成果分享”方面来改革。由审计署对全国税收审计工作进行领导,审计署的相关业务局和派出机构、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共同参加的原则,国家税务总局面对的税收征管情况应建立在数据总体分析与区域分析的基础上,寻找下一步审计工作开展的重点,并对税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审计署有关的司局和派出机构和地方审计机关共同参加税务审计制度的改革。

2.对税收数据进行核查与监管

从国家税务总局的层面,对税收的征管和数据分析的状况实施分散核查,将核查的内容反馈在到本地税收征管的审计机关。税收审计中涉及到中央税收的,应由审计署纳入到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涉及地方税收的,应由地方审计机关将其纳入到地方预算收入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据此对税务审计的制度进行改革。另外,税务审计制度的改革还应该加强对税务审计工作的监管与监督,促进税务审计工作开展效率的提升,推进透明审计工作。

3.完善税务审计制度需坚持的四个方面

税务审计制度的完善能够推动税务审计模式和工作的优化,实现税务审计工作的全面覆盖。税务审计制度完善在未来应坚持四个基本的工作方向:

(1)审计机关和国家相关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国地税改革的认识,不断的调查和研究国地税改革实施中的新现象、新情况,从国地税实施以及税务审计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税务审计制度。

(2)各级审计机关应划分具体的工作职责,研究税收审计机关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人员配备,以适应国地税合并的税务改革发展。

(3)地方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应立足税收改革的长远角度,统筹税收谋划工作,抓住国地税机构合并的机遇,在挑战中不断完善税务审计制度。同时还应该做好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在税务审计制度上对工作的流程进行规定。

(4)税务审计制度的完善应加强对现有审计人员的职能培训,强化审计人员对新技能、新知识的掌握,提升税务审计人员对大数据等计算机的了解和应用。

以上四个方面是税务审计制度完善的四个基本方面的思考。(财金处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