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举行,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未来五年发展提供了科学行动纲领,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审计机关需立足“经济监督”核心定位,将全会部署与审计主责主业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十五五”开局起步、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通过对全会精神的学习,结合自身的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锚定财政审计新坐标,筑牢高质量发展财力根基
财政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必须紧扣全会“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核心要求,实现监督效能升级。
以“全生命周期监管”贯通政策落地全程。聚焦“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将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链条纳入审计视野,重点核查预算编制与国家重大战略的衔接性,严查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重大财政保障精准到位。强化政策绩效审计,紧盯经济结构调整、创新驱动发展、农业农村投入等关键领域资金使用成效,推动财政资金从“合规运行”向“高效增值”转变,助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风险防控导向”守住安全发展底线。围绕全会“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的目标,加强财政领域重大风险排查,重点关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财政收支平衡等关键环节,及时揭示隐性风险隐患。同时聚焦民生关切,加大就业、教育、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惠民资金审计力度,推动全会规划的民生政策落地见效,让财政资金真正成为增进民生福祉的“暖心钱”。
二、聚焦经济责任审计新使命,规范权力运行与责任落实
经济责任审计是监督领导干部履职、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需紧扣全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实现“审事评人”精准结合。
以“权力运行”为主线强化监督实效。聚焦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重点审计重大经济决策与“十五五”规划的契合度,确保权力运行始终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针对生态环境治理、农业农村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强化决策合规性与效益性审计,推动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
以“责任落实”为核心服务治理提升。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强化法纪刚性约束,又激励担当作为,为干事者撑腰鼓劲。通过审计评价与结果运用,推动健全权责明晰的经济责任体系,促进领导干部把全会部署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为区域协调发展、绿色转型、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战略实施提供纪律保障。
三、强化农业农村审计新担当,夯实乡村全面振兴底盘
农业农村审计是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必须紧扣全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保驾护航。
聚焦“粮食安全”底线强化审计监督。紧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严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质量等行为,审计高标准农田建设、种粮补贴、粮食收储等资金使用情况,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聚焦“乡村振兴”重点提升审计质效。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全会重点任务,审计涉农资金分配的公平性、项目实施的规范性和效益性,重点揭示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项目闲置等问题,推动涉农资金整合优化,助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让全会部署的乡村振兴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
四、突出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新定位,守护绿水青山生态屏障
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需紧扣全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要求,以审计力量守护生态安全。
以“资源集约利用”为重点深化审计。聚焦土地、矿产、森林、水资源等重点自然资源,审计开发利用、配置处置的合规性与效益性,严查乱占滥用、浪费损毁、非法交易等行为,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领域集聚,助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以“生态保护修复”为目标强化监督。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全会部署,审计生态补偿资金、污染治理资金、生态修复项目的使用和实施情况,揭示重开发轻保护、重投入轻绩效等问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全会提出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提供审计支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审计机关要持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理解把握,严格履行审计职责,为实现“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朱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