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审计局在对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审计整改督查中发现,该院认真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制定印发了《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对社会捐赠资产的接受、分配、使用、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该局在审计报告中指出该院存在内部管理不到位,未对社会捐赠资产的接受、使用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的问题,审计建议应当建立健全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该院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审计整改,研究出台了《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规定》。规定从接受社会捐助应坚持的原则、接受捐助的审批管理、接受捐助的管理要求、接受捐助资产的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逐一进行了明确。该规定出台后,在疫情期间,确保了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各个环节职责明确,及时充分发挥捐赠资产效用。(计整处 宋向婷、社保处 孙潇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