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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审计整改 扬中市追回欠缴水资源费1237.39万元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10-26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近日,扬中市水利局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将应征未征水资源费1237.39万元征收到位并上缴财政专户。

2019年10月,连云港市审计局经省厅授权在开展扬中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对该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扬中市水利局未按规定标准收取水资源费1418.46万元:其中未对3家超计划用水单位加价收费,少收取水资源费24.13万元;未按标准对2家使用地下水的单位收费,少收取水资源费1.07万元;未对某水务公司实际取水量收费,少收取水资源费1393.26万元。对此,审计建议扬中市责成有关部门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收取水资源费,对少收取的费用及时予以追缴。

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扬中市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欠缴水资源费企业进行了认真核查,2020年9月扣除财政已拨付的180万元外,其余1237.39万元全部征缴到位并上缴财政专户,对促进水资源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农业、资环处 吕雪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