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计要闻
市审计局 市司法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5-10-11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IMG_3701.JPG

10月11日,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就构建审计监督协同联动机制,促进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明确了双方合作的指导思想,确定了行业审计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业务交流及问题整改等五个方面合作内容,建立了项目互补、成果共享、工作协同、质量评估等四项合作机制。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蒋敏,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董桂军参加会议并讲话。

董局长指出,审计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与重要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两者在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提升治理效能上目标同向、责任同担。合力构建协同联动审计监督机制,对完善市司法监督体系、推进构建司法行政系统监督机制、防范系统廉政风险、提高行业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健全协同机制,严格落实协议约定的联络对接、会商研判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日常沟通,确保各项协作事项高效推进;二是聚焦重点发力,围绕行政执法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关键领域,提出审计需求,主动接受审计监督,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监督保障;三是紧盯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探索联动监督有效路径,在信息互通中凝聚共识,在监督互动中破解难题,在整改联动中提升质效,合力推进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蒋局长强调,市审计局与市司法局签订内部审计工作合作框架协议,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实践,也是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同国家审计一样,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紧紧围绕全市司法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一是夯实内部审计基础,深刻认识开展好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司法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二是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围绕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发挥各自优势,形成能力互补,共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履行指导监督职责,从业务指导、能力建设、资源共享、协同配合等方面加强与司法行政系统互联互通,推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