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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案件有哪些情形,可以召集相关人员当面质证?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一)案件事实复杂或者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的;

(二)当事人对案件的适用依据争议较大的;

(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四)行政复议机构认为需要举行质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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