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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27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审计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实施的起止时间;

  (三)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四)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发表的评价意见;

  (五)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六)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其他重要问题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意见以及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七)审计发现的移送处理事项的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但是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事项除外;

  (八)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提出的改进建议。

  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的,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有关整改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还应当包括被审计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基本情况,以及被审计人员对审计发现问题承担的责任。

  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一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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