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依法审计与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审计机关建设,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审计机关建设的各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秦洁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学以致用,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局务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起草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咨询法律顾问,发挥其专业顾问作用。依法依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各所属部门和单位依法实施审计。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每年均将尊法学法执法守法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严格遵守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按照议事规则进行决策、表决。
二、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推进审计全覆盖
根据审计法定职责和署、厅统一部署,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全面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审计。2020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47个,查出违规金额9.4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5.5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440条,出具审计报告217份,办理移送处理事项16件,涉及人员65人。
一是对市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审计全覆盖,将市本级79家一级预算单位纳入审计范围,并对34家市政府工作部门开展现场审计核查,重点关注各预算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及压减情况、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存量资金结余结转及统筹盘活情况、“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积极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围绕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贯彻“六稳”要求、“放管服”改革举措落实,以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重点审计疫情防控财政资金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精准脱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以及减税降费、科技改革等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是深入开展社会保障审计,连续八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1个问题被纳入国务院督查整改清单;对2家市属医疗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和财务收支审计,同时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落实医改政策要求、规范收费行为。
四是持续开展公共投资审计,在依法履行工程审计职责的基础上,将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审计调查作为市局统一组织项目,促进全市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的体制机制,着力解决或缓解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水平。
五是推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15年以来全市共审计领导干部397人,有力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主动有效作为。2020年我局根据机构调整情况,对67个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等经责服务对象和31个县区经责服务对象进行了重新梳理,纳入经责审计平台管理。
六是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审计,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发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作用。本年度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实施了灌南县委书记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等项目,全面推开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有力促进了地方生态文明建设。
(二)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不断加强审计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程序化、科学化水平,夯实依法审计制度基础。一是出台《质量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牢固树立质量创优意识,确保质量强审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成为全省首家以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台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设区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优化了审计整改工作的顶层设计,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三是出台《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操作规程》,明确审计整改检查、对账销号、约谈、结果公告、联动、工作问责和激励等六大机制,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出台《关于开展审计项目兼职审理工作的通知》,挑选22名兼职审理员审理审计项目,锤炼业务骨干工作本领,充分发挥业务骨干带动作用。五是出台《在审计工作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容错处理。六是出台《关于规范审计文书表述内容的通知》,列出审计文书10个常见事项和规范性表述方面需要关注的25个事项,进一步提高全市审计机关审计文书质量和水平。七是出台《审计项目现场审计时限清单》,进一步强化审计现场管理,提升现场工作效率。
(三)审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严格规范审计执法,倡导文明审计,我局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20年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 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在门户网站上设置政务公开窗口,主动公开审计机关政府信息、47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等。通过网站公开等形式公布审计结果,今年我局对符合公开条件的15个项目审计结果情况进行了公告。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评估,合理采纳各方反馈意见,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在履行审计监督权的同时,积极保障行政经费的落实,合理统筹使用预算资金。
2. 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将以往审计报告中的典型案例及时编进行政指导书,有针对性地对被监督单位进行提醒,全年共发放审计指导规范文本134份,实现了对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政策性指导工作的全覆盖,提高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时效性,我局创新行政指导方式获得了全市“七五”普法创新奖。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 权力制约制度行之有效。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提醒督促审计干部认真落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二是全过程监督审计项目实施,全面执行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和网上审理操作规程,审计组、业务部门、审理机构、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实施四级质量控制,各部门责任明确,落实审定会制度,组织召开14次审定业务会议,进一步提高审定会质量,严把审计质量关口,从内部流程上限制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三是落实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廉政回访制度,通过对实施的审计项目进行纪律巡查、廉政回访,防控审计风险,履行好监督措施。
2. 畅通监督和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重视运用12345等网络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审计行为。二是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等制度、认真处理人大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2020年协助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办理政协代表的提案,向主办单位及时提供了相关领域的审计情况。三是积极配合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派驻监督、司法监督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与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的协作机制,对2017至2019年度我局39个移送线索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同时完成移送至市纪委的11个项目的审计移送事项办理情况跟踪。按照省审计厅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纠纷化解、调解机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案件,无信访事件。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将普法工作融入具体审计业务中,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广泛运用以案说法、审计法制专栏、大屏幕滚动和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形式进行宣传,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平台,将审计法制宣传和审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宪法日”“宪法活动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处置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专题举办了“三项制度”专题培训会与局机关党委共同举办“开展文明审计,助力政务诚信”活动,宣传文明审计在政务诚信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审计署的集中整训培训活动,要求全体审计人员参加整训课程,学习民法学会会长王利明同志关于民法典的权威解读,提高审计人员的法治意识水平。我局普法工作突出,获得了“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六)全面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化。制定印发《“以创新规范立业”主题学习活动方案的通知》《2020年度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内容包括了各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将理论学习特别是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局领导带头参加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带动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学法考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制度化学法融入审计干部的学习工作中,促进审计干部依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截至目前,局党组中心组和局务会以领导领学、领导带头交流的形式专题学法共计10次,全年无领导干部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三、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依法审计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以及在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审计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思考。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执行好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督查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不断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切实履行好审计管理制度和执行机制,继续开展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审核工作,加强对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建设。
(三)坚持依法文明开展审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在履行职责的同时,维护好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
(四)扎实开展审计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法治审计机关建设,确保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的健康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