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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7-02-08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以及市政府法制办的认真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审计质量巩固年”为年度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2016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224个单位,查出问题金额252.07亿元,移送处理落实事项4件,核减工程投资额2.66亿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工作主题

2016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每月的局务会都听取审计法制工作情况汇报。积极推进依法执审,努力提高审计质量,明确提出以“审计质量巩固年”为年度工作主题,将依法审计融入年度审计计划,纳入年初目标责任状,并作为年度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注重权力决策科学化。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搞“拍脑袋”决策。按照《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谋划2016年审计工作重点前,制作了2016年审计项目计划意见(建议)表(共分7类29项),向市领导、市四套班子以及相关单位发放征求审计项目计划意见函127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工作,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全年共收到征求意见文件近40个,提出反馈意见近70条。

(三)依规有序做好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审计厅要求,我局及时查阅近年登记记录,梳理出近五年来参加全市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议事协调机构职务情况18项,对是否属于退出范围的机构和任职情况进行了分类登记和甄别。经认真研究,决定退出5个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议事协调机构,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依规有序地做好退出工作。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从市政府法制办推荐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中,聘请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专业人才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建立了《连云港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权利、义务和工作内容,要求各部门涉及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均须事先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三、制定学法计划,推进常态普法

(一)坚持定期学法。局党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全年的学法计划。局领导带头学法,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领学6次。组织全局人员利用每周五下午开展集中学法12次,把学法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加强审计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建立健全学法、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组织53名审计业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学习,落实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制度,加强对审计人员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的监督考核。开展以“独立”为主题的集中学习活动,通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研究》,自学《大道之行: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社会主义》,做到学以致用,增强审计干部职工践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增强审计干部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了审计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做到常态普法。局党组要求每位审计人员自动担当审计法制宣传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审计执法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过程中“法律告知”机制,告知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和法律责任。在工作中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规,要求被审计单位提高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为了进一步提高审计美誉度和影响力,改善审计环境,促进依法审计,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并在局官方网站上设立了“审计法治宣传”专栏,紧密结合审计特点,刊登法治宣传信息。《审计知识问答》从15个专题、119个方面系统介绍了国家审计的科学定位、职能权限、审计重点、工作程序等内容,简洁明了、有理有据、通俗易懂。

四、围绕年度主题,规范审计执法

(一)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我局围绕“审计质量巩固年”年度工作主题,努力打造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环境,不断健全完善审计程序、业务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规章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内容完整、流程合理、规范运行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审计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审计执法检查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轻微问题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全面执行省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审计项目操作流程,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进行了规范。在已有的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与财政、税务、建设、工商等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审计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机制的意见》,实现法律监督、行业监管与审计监督的紧密衔接,形成互补优势,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反腐倡廉、查办经济案件中的作用。

(二)加强执法质量控制。我局强化现场审计和审计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全面发挥现场审计系统AO和审计管理系统OA的作用。对已实施的审计项目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审计组、业务部门、法规处、办公室、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市局全年通过OA系统管理审计项目40个。

(三)严格审计执法审核。我局坚持对每个审计项目实行复核审理和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定,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要求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资料、审计法律文书实行审计组长审核、处室负责人复核、法规处审理及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四级审理制度。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审计项目、重大审计事项等实行审定委员会集体审定制度,从而使审计定性更为准确,有效降低了审计风险。今年已对36个项目进行了审理,提出审理意见近200条,全部被审计组采纳。

(四)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我局按照《连云港市审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要求,及时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将执法评议纳入到全局综合考核,与各处室及其成员奖惩挂钩。以评选、检查为导向,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

(五)明确工作督查要求。我局2015年即成立了局督查办,由监察室、法规处、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计算机处的负责人为督查办成员。审计工作质量督查工作由法规处牵头,明确了9大类、47项检查内容,其中依法审计方面25项。

五、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式

(一)公开权力运行。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政务公开窗口,公告了17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在“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市电视台、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发布等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将在用行政权力事项全部通过网上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并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行政权力事项外部流程图,提供权力事项网上申请表格下载、受理、反馈服务。按照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要求,重新报送了行政权力清单、流程图和自由裁量基准,对我局的部门职责进行了重新清理,共涉及我局职责10类37项、权力7类143项、盖章事项49项、事中事后监管7项;对我局的47项行政权力进行了重新清理归类,涉及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1项。部门职责和行政权力清单全部通过了审核。

(二)加大行政指导力度。2016年,我局精心修改完善3类行政指导意见书,年初向全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发出促进财经工作行政指导意见书136份,对列入审计计划的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告知性行政指导意见书,对审计实施完毕的单位,发出审计建议和意见整改落实行政指导意见书,重点加大对落实公务接待费制度和公车改革制度的指导力度,实现对市级预算单位行政指导全覆盖。

2016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比如:审计创新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仍然突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推进落实等。

2017年,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规范建设,致力补足短板,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审计法律法规,在更高起点上做好审计执法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连云港市审计局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