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连云港工作和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全国审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四个走在前”“四个新”等重大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部署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工作,深入推进研究型审计,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质效,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连云港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科学谋划和战略部署,紧盯“国之大者”,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民生资金、重要岗位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找准审计监督切入点,科学谋划年度各类审计项目,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大局。
(二)坚持深入开展立项研究。认真落实研究型审计要求,按必审项目、常规项目、自定项目分类进行立项研究,精准安排审计项目。对于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必审项目,在立项阶段更加侧重研究如何聚焦审计重点,如何开展组织实施。对于预算执行审计等常规项目,着重研究如何始终与新形势新任务紧密结合、同频共振,做到常审常新。对于自定项目,做到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深入研究论证项目安排的必要性、审计关注的重点、审计资源配置、预期成果等,保证项目计划前瞻性和可行性。
(三)坚持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准确把握审计全面覆盖的本质要求,立足审计资源实际,不断提升审计监督的广度、精度和深度。坚持应审尽审,通过统筹安排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特定事项专项审计调查等项目,进一步扫除审计监督盲区。坚持突出重点,选取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实施监督,深度审计,把最严重、最突出的问题揭示出来,以重点监督带动全面监督,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做到如影随形。
(四)坚持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抓好全省、全市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有效聚合市县审计机关力量,推动审计机关上下贯通、同向发力。持续推进大数据审计,充分利用金审三期平台分析功能,运用“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手段,发挥数据先行作用。
(五)坚持优化配置审计资源。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认真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相关要求,进一步“压数量、保质量”,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合理确定统一组织项目数量和规模,合理确定参审单位,不搞“一刀切”,增强统筹调度参审人员的科学合理性。同时预留机动审计力量,切实增强审计工作的科学性、计划性、可行性。
三、审计项目
(一)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重大战略推进落实、重大举措落实等审计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审计、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4个。
(二)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组织开展财政管理方面审计
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连云港市202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连云港市2024年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收支审计。
(三)围绕重点领域风险管控,组织开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审计
全省工程建设领域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相关资金审计。
(四)围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开展民生保障和改善审计
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全市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帮促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五)围绕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安排23个部门(单位)24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省管干部(省审计厅授权审计)、市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县区市管干部。对其中3名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