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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6-05-15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连云港市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连云港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审计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并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及损益。

6.市政府部门、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全市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区政府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政府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级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市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连云港市审计局(含市经济责任审计局)收支决算情况

(二)连云港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收支决算情况

三、2014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中认真打牢思想、理论、组织、制度和物质“五大基础”,对局5个支部进行了集中改选,先后组织9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外请专家授课,召开1次专题党课,进行25次周五集中学习,开展1次学习交流。组织实施了“一个审计组就是一个流动窗口”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了“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三严三实”大家谈等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有质量、有氛围,被市委督导八组评为最结合实际的一次民主生活会。围绕“四风”方面梳理出20个问题,提出各类整改措施88条,通过修改完善及新出台一批制度规定,逐步建立了“四风”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

(二)以“规范运行年”年度工作主题为抓手,切实提升审计工作质量。一是抓好审计工作全过程规范,构建了从项目计划到审计过程再到审计结果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对全市110余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梳理,将五年、四年、三年未审计过的64家单位分别列入轮审计划。制定5个工作方案,统一了各项工作具体实施的步骤和要求。推行审计项目审理制,深化审计复核、督查、效能监察和结果公告等制度,已在网上规范运行审计项目2个,OA管理审计项目65个,审定项目17个。二是加强制度规范建设。今年新出台制度规定20余项,着力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更牢,切实用制度管住干部行为、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审计机关执行力。三是推行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指导。发挥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单位作用,精心制作3类行政指导意见书,年初向全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发出促进财经工作行政指导意见书,对个性问题提供个性化的行政指导服务。今年已开展行政指导240余次。

(三)以科学统筹重大审计项目实施为重点,不断提升审计效能。一是举全市审计机关之力参与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安排,抽调全市84名审计骨干参与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二是全力以赴推进审计项目目标任务。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规定的贯彻情况进行了审计和督查,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2014年市政府批准下达项目计划86项,省厅授权追加县长(书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4个。我局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科学调配基层审计骨干和内审机构审计人员参与到奥神集团、灌南县领导干部经责审计等国家审计项目中来,以审代训提升了基层审计机关和内审机构人员的工作能力。另外,抽调多名同志长期参与全市旧城区改造、新机场建设以及一批重大投资项目和民生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全年安排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计划的比例占全局计划数的一半以上。组织起草了《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均在全市首次完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和风险评估,目前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即将出台。四是先行先试探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我局在对部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中,重点对海洋、国土、农林、水利等自然资源资产状况进行了调查,对自然资源资产法律法规遵守情况、决策制度制定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该项工作受到审计署和省审计厅肯定,市委研究室到我局进行专题调研,调研报告刊登在《调查与研究》第三期上。

(四)以打造“审计铁军”为目标,着力提升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全员学习和专业人才培养。通过每周五下午组织全局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审计业务知识竞赛,网上学习和在职培训,邀请专家来连专题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审计署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到复旦大学研修学习,组织参加CIA考试,到基层审计机关开展AO和OA系统培训等形式,增强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进行“两个责任”的学习教育,及时传达落实各级廉政建设新要求,加强廉政教育宣传。开展作风建设“清风行动”,认真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和公车清理登记工作,认真做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排查出66个风险点,制定127条防控措施,编印《连云港市审计局廉政风险点预防及控制办法》等多项文件把廉政制度落到实处。落实。努力营造廉洁从审、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审计机关的美誉度和公信力。

全年已完成审计项目22个,正在实施项目46个(受全国土地审计项目影响,另有部分年初计划安排项目转至2015年实施),查出违规金额49591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43万元,移送处理事项2项,被批示、采用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7篇。


第二部分连云港市审计局2014年度决算表

连云港市审计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电子表格.xls

连云港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电子表格.xls




    第三部分 201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 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收入总计1892.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613.77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278.86万元,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省审计厅拨入审计经费、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459.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其他收入的结转。

(二) 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支出总计1951.1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56万元,主要用于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机关保障机构运转、开展审计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中包括专项资金审计、重大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系统网络维护、审计业务培训、设备购置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15.72万元,主要用于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3.其他支出260.88万元,主要用于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以上支出(类)以外的本局支出。

 (三) 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年末结转和结余400.84万元。

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本级财政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尚未实施的项目资金。

(四)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收入总计108.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108.08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0.01万元,为利息收入。

(五)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支出总计108.0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0万元,主要用于投审中心保障机构运转、开展审计管理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中包括建设项目跟踪及竣工决算审计费用、审计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主要用于投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提租补贴支出。

3.其他支出16.92万元,主要用于投审中心以上支出(类)以外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度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财政拨款支出1807.8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65%。其中:基本支出1252.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9.26%;项目支出555.6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0.74%。

2014年度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财政拨款支出108.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99%。其中:基本支出80.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74.09%;项目支出28.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5.91%。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2014年度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87.10%;住房保障支出115.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40%;其他支出117.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6.50%。

2014年度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7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4.67%;住房保障支出10.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9.69%;其他支出16.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5.64%。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度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5万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全部为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万元。

2014年度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7万元,占9.02%;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4.79万元,全部为运行费用,占64.41%;公务接待费支出14.35万元,占26.57%。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77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预算同比减少0.99万元,减少1.80%,与2013年决算同比减少13.76万元,减少20.30%。

全年市审计局(含市经责局)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共接待29批次,714人次。

2014年度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50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50万元,全部为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

2014年度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49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0万元,全部为运行费用,占71.63%;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占28.37%。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2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预算同比减少0.01万元,减少0.29%,与2013年决算同比增加1.17万元,增加50.43%。原因一是2014年度公务车运行费用支出增加2.50万元,而2013年度此车辆预决算费用在市审计局预决算收支中反映,故中心预决算收支无此项费用;二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1.33万元。

全年市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共接待4批次,42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六、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