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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8-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以及市政府法制办的认真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审计质量强化年”为年度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2017年,全市审计机关共审计159个单位,查出问题金额221810万元,移送处理事项23件,核减工程投资额5654万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法制工作机制
  (一)突出年度工作主题。我局积极推进依法执审,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围绕全年工作总要求,明确提出以“审计质量强化年”为2017年度工作主题,制定印发了《“审计质量强化年”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将依法审计融入年度审计计划,纳入年初目标责任状,并作为年度公务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通过发挥年度工作方案的引导、指导作用,带动、推动法制工作开展。
  (二)加强法制工作规划。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规划,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审计局2017年—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全市审计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三)落实法制工作责任制。我局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2017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3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每月的局务会都听取审计法制工作情况汇报。
  二、加快改革创新,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能
  (一)推动人财物管理改革。2017年我局将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充分研究、主动对接,逐项细化、狠抓落实,切实依法有序推进改革,我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多次受到审计署和省审计厅领导的肯定和表扬。2017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连云港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连发﹝2017﹞18号),之后我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又出台了《关于县(区)审计系统干部管理的若干口径(试行)》《连云港市县(区)审计机关考核办法(试行)》《连云港市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审计局工作制度》等3个配套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市审计机关的管理、考核和督查力度。
  (二)推动实行审计全覆盖。通过“定期审”“轮流审”和“跟踪审”等方式,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2017年初我局对全市102家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进行梳理,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优先安排三年以上未审计的单位,确保每五年一轮审,实现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三)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我局年初制定五类审计项目统一工作方案,把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项目必须关注的重要审计内容,紧盯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2017年我局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于四个季度分别开展了扶贫、创新、重点项目进度、政府债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四)推动自然资源环境审计。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全面落实中央、省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自2014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项目10个,审计范围覆盖了海洋、国土、水、林业资源及环境保护情况等各资源类型,被审计领导干部包括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及资源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10余位。2017年我局积极开展连云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以及统一组织全市黑臭水体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将市局统一组织方式与自然资源审计相结合,不断创新审计模式和方法。
  三、规范权力运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完善审计权责清单。审计法规定,我国审计机关享有要求报送资料权、检查权、查询存款权、调查取证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提请协助权、处理处罚权、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权、建议权等九项权力。通过完善审计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审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办事规范,细化优化审计执法流程,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2017年对我局行政权力进行了重新清理归类,进一步做好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将原来的49项,清理为47项,涉及行政处罚46项、行政强制1项。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搞“拍脑袋”决策。在谋划2017年审计工作重点前,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结合当前的热点问题和近几年的审计情况,制定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意见(建议)表,列出备选项目,广泛征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以及各部门、单位的意见,争取政府、社会各方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相关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机关的新要求、新部署,适时修订完善,并积极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2017年我局根据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按照清理标准,对2003—2016年由本单位负责清理29份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其中26份文件提出了废止失效意见,并向市政府报备2018年拟修改1个规范性文件。
  (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执行《连云港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与局法律顾问的联系交流,涉及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组织局法律顾问参与、配合我局做好2017-2018年度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文件审核、修改完善工作。此外,建立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2017年我局制定出台了《连云港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工作办法(试行)》,举办了我局特约审计员聘任仪式,组织特约审计员参与多个审计项目,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五)依法退出议事协调机构。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审计厅要求,我局及时查阅近年登记记录,梳理出近五年来参加全市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领导班子成员担任议事协调机构职务情况18项,对是否属于退出范围的机构和任职情况进行了分类登记和甄别。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我局2016-2017年度共退出9个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议事协调机构。
  四、严抓审计质量,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一)加强执法质量控制。一是强化现场审计和审计管理的信息化,全面发挥现场审计系统AO和审计管理系统OA的作用,对已实施的审计项目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审计组、业务部门、法规处、办公室、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全年通过OA系统管理审计项目38个。二是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全面执行省厅制定的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根据《办法》新内容和新要求,重新修订调整了《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项目操作流程》,明确审计取证分类管理、审计现场任务分工、内控管理程序、主要管理环节和时限;审计组组长深入一线,履行审计现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强化进度控制、优化业务流程,各审计组、审理机构和分管领导等各负其责,认真审核把关,加强现场审计质量把控。三是加强审计现场检查,由局领导带队对同级审、经责审计等项目执行现场办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落实省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情况,针对“五个清单”、“三会”制度和审计取证方面发现的问题,与审计组进行了认真交流沟通,并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执法行为和审计程序,提高现场审计效能。
  (二)严格审计执法审核。一是严格执行审理制度,2017年共组织审理项目37个,提出审理意见150余条,积极推进网上审理工作,执行省厅网上审理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审计业务人员开展网上审理业务培训,从三季度开始试行网上审理工作,制定网上审理流程图,加强对业务处室的指导、答疑和督促,从试点阶段到四季度全面展开,逐步推进。二是切实提高审定会质量,修订市局审计项目审定制度,要求审定会成员认真履行审定职责,切实对审定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原则上每个项目每人提出不少于3条意见。2017年共组织审定会13次,对37个项目进行了审定,增强了我局审计人员遵守审计准则和审计法规的自觉性,促进审计报告更加严谨、问题定性更加精准、处理处罚更加规范。
  (三)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我局按照《连云港市审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要求,及时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将执法评议纳入到综合考核内容,与各处室及其成员奖惩挂钩。以评选、检查为导向,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我局2015年即成立了局督查办,由监察室、法规处、办公室、人教处、机关党委、计算机处的负责人为督查办成员,审计工作质量督查工作由法规处牵头,明确了9大类、47项检查内容,其中依法审计方面25项。
  五、创新工作方式,强化依法审计成效
  (一)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局在“连云港发布”新闻发布厅举办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有关情况。发布会由局长亲自主持,总审计师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报了我局建立审计项目计划统筹管理机制以及2017年度审计项目安排的总体思路、原则、编制程序、计划安排等内容;通过新闻发布向社会宣传我省审计机关推行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的改革变化情况。《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市电视台、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发布等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了采访报道。二是审计结果公告。严格执行省厅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规范结果公告的形式、内容和程序,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政务公开窗口,2017年共公告16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包括同级审、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领导经济责任、政府投资审计等,实现结果公告审计项目类型的全覆盖,增强了审计执法透明度。三是行政权力公开。将审计在用行政权力事项全部通过网上政务大厅进行公开,并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提供权力事项网上申请表格下载、受理、反馈服务;在审计现场通过张贴审计公示,设置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把审计监督与公众舆论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审计的公信力。
  (二)加大行政指导力度。2017年我局结合“三公”经费和公车改革,进一步完善三类行政指导意见书,年初向全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发出促进财经工作行政指导意见书150余份,对列入审计计划的单位发出告知性行政指导意见书,对审计实施完毕的单位发出审计建议和意见整改落实行政指导意见书,重点加大对落实公务接待费制度和公车改革制度的指导力度,实现了对市级预算单位行政指导全覆盖。另外专门结合“小金库”检查工作向县区政府、市级预算单位和国有企业发出《小金库专项行政指导意见书》,不断增强行政指导的执行力和影响力。
  (三)加大与其他部门衔接配合力度。全面执行《关于建立审计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机制的意见》,围绕审计线索移交,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在已有的与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与财政、税务、建设、工商等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畅通移送处理渠道,加大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力度,实现法律监督、行业监管与审计监督的紧密衔接,形成互补优势,形成监督合力。
  六、常态学法普法,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一)开展法治宣传月活动。我局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法治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审计署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收集整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专门在《连云港日报》上用半个版面进行宣传;积极组织全局党员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活动”,并将我局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分数予以公布;在局官方网站“审计法治宣传”专栏,刊登《审计知识问答》,从15个专题、119个方面系统介绍了国家审计的科学定位、职能权限、审计重点、工作程序等内容,简洁明了、有理有据、通俗易懂;征集审计法制工作相关的图片资料,制作了展版供审计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学习等,积极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加深了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法律法规的了解。 
  (二)坚持定期学法。2017年度我局开展“清廉”主题学习活动,把学法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完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局领导带头学法,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领学2次。推动全员学法用法,组织全局人员利用每周五下午开展集中学法12次。建立健全学法、培训、考试、考核等制度,组织53名审计业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学习,落实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制度,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加强对审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执法守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常态化。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局党组要求每个审计人员自动担当审计法制宣传员,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审计执法的全过程。注重将普法宣传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审计项目上,注重审计执法过程中“法律告知”,告知执法依据、违法事实和法律责任。结合审计业务宣传法律法规,利用进点会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使其了解自身在审计过程中拥有的权利、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违反审计法律法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并监督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意识;在审计过程中和交换审计意见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遵守财经法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扩大审计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努力提升依法审计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2017年,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比如:审计创新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还需要创新,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仍然突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推进完善等。
  2018年,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规范建设,致力补足短板,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审计法律法规,在更高起点上做好审计执法工作,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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