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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审计局2018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9-01-10 浏览次数: 字号: [小] [中] [大]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以及市政府法制办的认真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厉行法治,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2018年11月被市依法治市办、市机关工委和市依法行政办联合命名为首批连云港市“法治型”机关,位列第一,为深化法治连云港建设发挥了指导推动作用。全市审计机关全年共审计135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40586万元,核减工程投资额1185万元。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要求,全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进依法执审,围绕全年工作总要求,把业务提升纳入年初目标,突出年度工作主题,明确提出以“业务素质提升年”为2018年度工作主题,制定印发了《“业务素质提升年”主题活动工作方案》,将业务素质提升与依法审计相融合,形成全局上下目标一致、步调有序的良好局面,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努力提升审计质量,通过发挥年度工作方案的引导、指导作用,带动、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开展。
  (二)按照中央和省委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的要求,对审计职能进行整合优化,减少职责交叉分散,避免重复检查和监督盲区,增强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实施大兵团作战,拓宽利用社会审计渠道,增加监督合力,促进审计在更高层面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健全市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3次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在每月局务会上听取审计法制工作情况汇报,进一步落实法治工作责任。

二、推进常态普法,开展全员学法用法活动

(一)完善学习制度,自觉养成法治意识。局党组一直坚持加强法治教育,强化法治观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务实组织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制定和完善《连云港市审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连云港市局机关学习会制度》等系列学习制度,健全落实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等,将学法内容纳入《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促进机关学习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增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促进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审计质量管理、提升审计质效。

(二)加强法治学习教育,积极提高法治素养。持续开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法活动,局领导带头学法,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同时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审计人员入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充分运用固定学习日、周五集中学习会、审计大讲堂、视频培训、系统业务培训、“冬训”等载体,抓好对新颁布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全局人员参加学法竞赛活动,推动深入经常性学法,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体职工之间蔚然成风,不断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做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自觉学习审计法规,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审计人员公正廉洁执法意识,扎实推进依法审计,重点学习《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违反财经法规行为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向导》、《审计发现违规行为适用法规导引》等审计报刊、法规汇编、向导指引,将普法工作与审计实践紧密结合,组织审计业务交流活动,引导审计人员主动找法、学法、用法。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不同类型问题,群策群力研究讨论问题定性和引用法规;重视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改善审计执法环境,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和效果。

三、积极探索创新,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一)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年初制定五类审计项目统一工作方案,把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项目必须关注的重要审计内容,紧盯重大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和实际效果。2018年我局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于四个季度分别开展了扶贫、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二)推进审计全覆盖。通过“定期审”“轮流审”“跟踪审”“交叉审”等方式,逐步构建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重大投资项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全覆盖审计监督网,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年初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对全市100家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进行认真梳理,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优先安排三年以上未审计的单位,确保每五年一轮审,实现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

(三)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结合我市实际,将与自然资源资产关系密切的海洋渔业、国土、环保、水利、建设、农业、林业等行业作为审计重点对象。2018年我局积极开展林业局原局长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贯彻执行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法律法规、目标任务完成、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组织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将市局统一组织方式与自然资源审计相结合,不断创新审计模式和方法。

(四)实现行政指导全覆盖。制作完善了普发类和个性化的两大类行政指导意见书,在近年对“三公经费”管理、“公车改革”制度执行、“小金库”专项治理等进行行政指导的基础上,又分别增加了“领导干部四个不直接分管”“以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全年共发放审计指导规范文本294余份,实现了对全市所有一级预算单位政策性指导工作的全覆盖,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即知即改、审中整改,提高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时效性。

(五)优化审定会制度。我局根据《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试行)》及《江苏省审计厅审计项目网上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积极落实省厅的规范性要求,结合高层次打造审定会质量品牌活动,经反复酝酿和局办公会集体讨论,重新修订出台了审定会工作制度,对审定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新制度重点对会议组织形式、适用条件、会议流程、审定委员会成员工作规范和职责等进行了明确,创新了审定会的实施形式,要求审定委员会成员应坚持严肃、严谨、严格的工作作风,秉承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树立审计质量把关最高标准在审定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切实履行好审定职责。同时为了增强审计业务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对原审定会成员进行调整,补充新鲜血液,成立新的审定委员会,集体把好审计质量关。
  四、规范权力运行,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一)全面推进审计依法公开。完善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及时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流程图、审计结果、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部门预决算、工作重点安排等内容,提供权力事项网上申请表格下载、受理、反馈服务。在市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分别发布行政权力清单47个、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结果公告19个以及《市政府关于修改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等4件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等内容,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不搞“拍脑袋”决策。制定计划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审计署、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前的热点问题和近几年的审计情况,对审计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制定审计项目计划意见(建议)表,列出备选项目,广泛征求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以及各部门、单位的意见,争取政府、社会各方对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相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

(三)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制定我局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整理审计署、省审计厅和我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文书格式,汇编三项制度、四类文书、五个清单,印制《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分发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推进依法依规执法。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连云港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和清理相关工作,今年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我市组织了多次法规合规性清理工作,我局积极参与文件清理工作,对照“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民营经济发展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全面清理对外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根据“放管服”改革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机关的新要求、新部署,适时进行修订。2018年对《连云港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连政规发〔2014〕7号)进行了修改,并于 11月4日 获得市政府批准。同时积极做好需要审计把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工作。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执行《连云港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加强与局法律顾问的联系交流,涉及行政合同、单位行政决策等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组织局法律顾问参与、配合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修改完善工作。此外,建立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举办特约审计员聘任仪式,组织特约审计员参与多个审计项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特约审计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民主监督的特点和优势。

五、提升审计质量,规范审计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执法过程管控。一是及时修订我局《审计项目操作流程》,将网上审理的各项要求固化到审计项目操作流程中去。要求各审计组按时间节点上传审计文书资料,在去年每个业务处室选一个项目做网上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市局组织项目全面执行网上审理操作规程。按照网上审理办法要求,将网上审理结束作为审定会召开的前提条件,确保审计结论性文书审定前,必须履行完网上审理的操作要求。二是市局全面落实网上审理制度,局党组充分认识网上审理工作在审计质量控制中的重要性,局党组书记、局长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省厅要求,加强网上审理宣传和落实工作。严格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完成网上审理软件升级安装,更新部署OA系统项目审理等管理模块。积极组织全局性系统操作培训,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培训学习。三是全面执行省审计厅《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推行审计全过程记录,规范审计具体程序和流程,通过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取证单、三会记录、5个审计清单、审计组讨论记录、业务部门复核记录、其他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方式,做到执法过程书面、网上留痕,跟踪督促审计组按审计时限、节点完成工作任务,落实召开审计例会、编制审计清单、重大事项报告等管理要求,完善现场管理台账,促进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

(二)严格审计执法审核。一是落实审核主体,做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坚持复核审理和重大审计事项集体审定,审计法律文书实行审计组组长审核、处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议、审理机构审理、审定业务会议审定的五级审核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审理制度,全面推行现场审理、报送审理与网上审理相结合全方位审理模式,加大对审计事实、定性、处理和疑点等事项的审理,突出审理重点,严格执行审计结果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审理32个审计项目,出具审理意见书64份,提出审理意见和建议410余条。三是切实提高审定会质量,修订市局审计项目审定制度,要求审定会成员认真履行审定职责,切实对审定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原则上每个项目每人提出不少于3条意见,增强审计业务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全年共组织召开大型、小型审定会12次,对32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审定,无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案件,切实做到严把“程序关”、 “审理关”、“处理处罚关”等关口。

(三)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我局按照《连云港市审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要求,及时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将执法评议纳入到综合考核内容,与各处室及其成员奖惩挂钩。以评选、检查为导向,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质量创优意识。

(四)加大与其他部门衔接配合力度。我局在与财政、城建、税务等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资源共享、加大移送力度,全年发出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8份。围绕审计线索移交,实现法律监督、行业监管与审计监督的紧密衔接,形成优势互补,放大监督效应。 

六、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权力制约

(一)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廉政风险点预防及控制办法、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分管局领导办公会议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规定80余项,汇编上级文件规定28项,形成《工作制度汇编》30余万字,为我局各项工作定好标准、立好规矩,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 

(二)加强对审计系统内部的监督。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审计署《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通过在审计现场张贴审计公示、放置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保密守则桌牌、设置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把审计监督与公众舆论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审计的公信力。二是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督查,强化对审计现场的自由裁量权使用的监督,实现审计现场纪律巡查和廉政回访制度全覆盖。三是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细化考核指标,明确各个部门、各岗位人员所应承担的目标任务与责任,注重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及时性、导向性,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四是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每年安排一个县(区)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完善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组织召开县(区)审计局领导班子述职暨民主测评工作会议,强化对县(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全面领导和全面管理;对各县(区)审计局计划编制审核和计划执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实现审计项目计划“全口径”管理;明确责任导向,强化考核管理,组织开展县(区)审计机关综合管理、审计业务、重大事项报告等考核工作,对各县(区)“同级审”报告进行审定,促进审计报告质量明显提升。

(三)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以及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重视运用网络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审计行为。平时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关切,处理好上级各部门来信来访事件,全年无信访事件发生,切实保持执审为民情怀。

七、开展普法工作,营造法治文化氛围

(一)健全组织机制,确立普法目标。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计划,完善市、县(区)两级审计机关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职责,确立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市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市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等普法目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具体审计业务中,提高了审计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审计的能力,推动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和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增强被审计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

(二)强化普法宣传,扩大审计影响。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制定普法工作要点,广泛运用专家法律讲座、以案说法、审计法制专栏、答记者问、大屏幕滚动和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形式,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平台,将审计法制宣传和审计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宪法日”、“宪法活动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处置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2月7日 ,我局组织全体人员收看司法部党组书记、副部长袁曙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宪法的修改”专题讲座,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系列重要论述、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等内容,为全体审计人员树立“制度自信”、“理论自信”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机会。12月初,我局安排全市审计机关的审理人员参加审计业务质量工作培训,重点讲解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运用事项,全面提升全市审计人员的依法审计意识。多种方式加强宪法和法制宣传。在宪法活动周期间,我局还利用单位网站和12345政府公共服务网站刊登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审计法制宣传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指导。结合每个审计项目,深入每家被审计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注重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穿到日常审计工作、渗透到审计执法的全过程、落实到每一个审计项目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开展专题培训、召开座谈讨论和内审工作指导,以及积极利用审计进点会、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行政指导等环节,随时随地向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进行普法宣传,解答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咨询的各类问题,使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加深对审计工作和财经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对审计工作的认同感,为我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我局虽然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2020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审计创新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需要进一步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现代综合审计模式,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技术方法,以提高审计能力和工作效率。二是审计任务重与审计人员少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审计任务过重,上级、相关部门及其他事项抽调审计人员较多,加剧了事多人少的矛盾,致使审计人员疲于应付。

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部署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原则,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规范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致力补足短板,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审计法律法规,在更高起点上做好审计执法工作,努力建设法治社会,为护航“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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