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深度贯通、协同发力,近日,灌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县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着力构建衔接顺畅、保障有力、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新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和监督支撑。
《实施办法》围绕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协同、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总体目标,明确了三项工作机制、十条具体举措。
一是建立议题会商机制,共议审计项目计划。县审计局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主动征求县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统筹考虑财政预算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等需要和县人大财经委共同监督的重点领域、事项,将县人大常委会在项目资金使用、国资管理、政府债务等方面的审议意见作为审计立项的重要参考,促进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有效衔接,确保审计监督重点与人大监督需求同向发力。
二是建立审议协同机制,共督突出问题整改。县审计局每年将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面客观反映审计发现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县人大财经委可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启动特定问题调查,县审计局全程提供相关资料支撑配合调查工作,借力人大监督权威推动审计整改。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县审计局可邀请县人大财经委委员、人大代表、预算审查专家通过座谈交流、实地核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全程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在审计成果运用上,双方联合梳理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及隐蔽性问题,深度分析制度短板,共同研究出台风险防控措施,推动政府部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切实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是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共享数据信息。县审计局主动邀请县人大财经委有关负责人参加全县审计工作会议、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项目进点会、审计结果反馈会等,让人大监督力量深入了解审计工作,增强审计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代表建议督办、财经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可以要求审计局提供相关审计数据材料,为人大监督提供专业支持。县审计局可以通过联合调研、座谈交流、课题研究等方式,主动与县人大财经委互通信息、协同联动,实现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优势互补。(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