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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532/2020-00014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审计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04-01
文号: 连审发〔2020〕13 主题词:
信息名称: 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 “五个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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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连云港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 “五个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09 10:36:54

各县(区)审计局,市局各部门、经责局、稽察办、投审中心:

2020年全市审计机关年度工作主题为“五个强审推进年”。为深入推进实施省厅《关于推进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五个强审”行动计划,市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五个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各县(区)审计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五个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连云港市审计局

2020年4月1日

党建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高质量党建对连云港审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强审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省厅《2020年党建强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党建强审推进年的目标是:连云港审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障进一步强化,审计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更加有力。制度建设和刚性执行一体推进,审计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更加过硬。党的建设与审计业务有力融合,审计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政治建设方面

(一)扎实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把扎实开展“三个表率”模范机关建设作为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到不折不扣、令行禁止。制定2020年市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扎实抓好推进落实。市局组织开展“以创新规范立业”主题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1次主题教育集中培训。在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审计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建设模范机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底前

(二)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理论武装不断强化、问题整改不折不扣。组织开展党员先锋队、春风志愿服务队活动,让党员在抗击疫情、扶贫攻坚、审计现场等一线阵地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觉悟。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底前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日”,抓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七一”前,市局党组书记为全局审计干部上专题党课,对局机关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或根据上级部署安排

二、思想建设方面

(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特别是抓好新发展理念的学习贯彻,着力解决“理解不深入、行动跟不上、落实缺乏创造性”等问题。制定2020年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学习计划,并将学习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厅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组织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参加省厅、市级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建理论培训,组织参加省厅开展的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等。发挥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用,推进理论武装工作走深走心走实。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五)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考核。党组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对意识形态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每半年向上级汇报1次。及时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管理,加强对审计干部运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严守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积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定必胜的信心决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秘书处、办公室、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六)统筹推进审计机关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经常性教育。发挥支部书记和审计实务导师的思想教育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年轻人思想上成长进步。用好“道德讲堂”“书香机关”等阵地,开展专题讲座、书记讲党课等活动。健全完善审计文化书屋、文化长廊、健身房等设施,组织开展气排球赛、羽毛球赛,积极组队参加省厅、市级机关工委等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持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书香机关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法审处、计整处、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三、组织建设方面

(七)充分发挥党组、机关党委职能作用。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章赋予的职责,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机关党委要准确把握工作职能定位,充分发挥组织领导、教育培养、推进落实等职能作用,制定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要点等工作计划,扎实抓好推进落实。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八)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督促落实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党支部承担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持续推进外出审计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共产党员在审计现场佩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活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实际创新党建形式和手段,精心打造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积极推进机关党支部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按照“六有一提升”要求,持续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建设。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九)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在审计一线培养、发展党员。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开展好党支部书记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开展好老党员慰问和生活困难党员关怀帮扶活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严把配备关,加大党务干部与其他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十)加强群团工作。坚持以党建带群建,统筹机关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增强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立足岗位开展巾帼建功、爱心审计妈妈等活动。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青年干部、党外干部对审计事业的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四、纪律作风建设方面

(十一)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制定市局2020年度作风建设要点。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引导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尽责担当,转作风、抓落实,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组织开展“抗疫情、保供血”爱心献血、为疫区捐款捐物等活动,充分体现审计干部的责任担当。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十二)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新提拔干部和新进人员集体廉政谈话制度。开展1次集中廉政教育。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持续精减会议、文件,扎实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十三)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确保廉政纪律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等落地生根。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持续开展廉政巡查回访,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严肃问责。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长期

(十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全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定期深入审计现场、帮扶贫困村、基层审计机关等工作一线调查研究。鼓励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长期

(十五)持续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在创成省文明单位、市文明行业的基础上,做好全国文明单位“预申报”。加强推进指导,积极鼓励各县区审计机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适时召开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落实好社区结对、文明共建有关任务。

责任部门(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改革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改革创新对连云港审计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把改革强审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省厅《2020年改革强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改革强审推进年的目标是:全市审计机关改革创新理念基本树立,配套制度运行有效,重点难点问题基本解决。通过深化改革,实现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目标,推动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全面,审计体制机制更具活力,全市审计“一盘棋”更加强化,审计工作理念更加科学,审计全覆盖推进更加扎实,审计工作成效更加凸显,审计监督建设性作用发挥更加有力。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一)推动落实审计委员会议事协调机制。召开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推动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为审计委员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提供服务。做好组织协调、沟通联络、调查研究等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组织起草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

责任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逐步建立完善党管审计的制度体系,督促各方落实好审计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对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实行依法审计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机统一,审计工作重大事项要首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再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办理。

责任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强化全市审计工作“一盘棋”思维

(三)加强和改进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完善市局领导联系县(区)审计局制度,形成一批联系点调研成果。加强市局对县(区)局领导干部的任职管理,配优配强县(区)局领导班子。市局建立健全全市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信息库,动态掌握一定数量年轻干部作为领导人才储备。派员参加县(区)审计局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各县(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向市局党组述职。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机关党委,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四)加强对审计业务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以“一盘棋”理念统筹全市审计工作,集中优势力量实施全省、全市统一组织重大审计项目。严格执行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秘书处、办公室,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树立科学审计理念

(五)进一步树立为民审计理念。牢固树立“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的工作理念,建立健全相应的审计评价体系和工作规范。通过学习逐步养成科学的全方位的审计思维,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善于开展宏观分析,多角度审视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审计评价。客观进行容错纠错认定,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六)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按照《在审计工作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全面辩证客观地看待审计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总结容错纠错案例,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七)落实“治已病”“防未病”要求。从有利于发展、改革、纠偏、反腐四个维度审视审计事项,在揭示问题的同时,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努力提出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八)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深度。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落脚点,深化被审计单位责任履行、绩效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穿透性,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提高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支出绩效,积极防范和化解各类经济风险。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转型,开展监督型审计,更好地发挥投资审计在规范投资建设管理和提高投资效益方面的促进作用。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开发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数据管理和综合分析平台,积极运用新技术,有效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数据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四、深入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

(九)加强计划统筹推进审计全覆盖。完善“1+N”融合式审计组织模式,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基础,融合开展预算执行及决算审计、重点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信息系统审计等,实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健全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全面动态反映审计对象及被审计情况。滚动更新中长期年度审计计划,不断提高审计覆盖面。积极利用审计系统内“上审下”“交叉审”等审计结果,通过转化、补充等方式高效推进审计全覆盖。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编制“两统筹”总体方案和操作要点。根据年度项目计划和“两统筹”要求,对统筹实施的审计项目,编制统筹的总体方案,对需要其他审计项目融合审计的事项,编制融合审计操作要点,在各自方案中体现需要融合的内容。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3月底前、7月底前

(十一)完善“两统筹”考评机制。按照权责对等原则,对各方“两统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质量监督和绩效考评,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推动责任落实、提升工作成效。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7月底前、12月底前

(十二)推进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对本级政府组成部门和其他预算资金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对其余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采集分析,再对分析发现疑点进行核查。

责任部门(单位):行事处、数据处、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前

(十三)深入开展“三促进”专项审计。在各项目审计中,均关注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和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的内容。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和改进审计质量控制

(十四)强化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意识。认真落实审计方案,严格审计现场流程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风险防控和现场流程组织把控,提高重大问题查证精准性、效率性以及移送问题线索成案率。继续实行网上审理,完善审理一体化机制,对重大项目和培优项目采取现场审理或兼职审理人员交叉审理。高质量开好审定会,将有异议或争议、涉及容错纠错等事项纳入审定会集体讨论,确保形成建设性审定意见。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七、大力推进审计信息化

(十五)以用为本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根据上级部署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纳入全市信息化建设体系。坚持以用为本,全方位采集与审计相关的数据,建立数据统一归集管理机制,规范数据收集入库流程。在审计项目中推广“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加强前沿技术工具在数据分析中的应用,交流应用经验,启动大数据审计方法体系建设。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和分析技术研究与培训,建立完善数据分析操作规程和数据分析室管理制度,为实施大数据审计提供数据资源和技术人才支撑。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加强数据资源的整体分析,定期出具分析报告,为无项目审计和审计决策提供依据。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八、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十六)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推动《连云港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贯彻落实,加快与政府审计形成合力。发挥内部审计对象信息平台功能,审计时要将审计对象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必审内容,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倒查内审机构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内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重要项目审计,实现以审代训。

责任部门(单位):内审处、数据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七)充分利用内审力量和内审成果。在确保独立性的前提下可以选调内审力量参加对其下属单位的审计。对内审机构平时查出并已整改的问题,按一定程序评估后可以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责任部门(单位):内审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八)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推动内审机构把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审计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将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审计作为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款物基础性审计监督。

责任部门(单位):内审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十九)与行业主管部门就推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合作。发挥其支持推动行业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的优势和作用,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板块效应。

责任部门(单位):内审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九、切实发挥审计规划计划引领作用

(二十)编制全市“十四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审计高质量发展目标导向,体现探索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引领连云港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责任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9月底前

(二十一)加强年度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过程控制和督办推进,每季度汇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计划执行中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二)提前编制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计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注重统筹不同层级、不同年度、不同专业项目任务,增强计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底前

十、加强重大审计项目管理和审计成果分析

(二十三)提高重大审计项目组织水平。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情况审计调查等重点民生项目,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探索重大项目试审工作,创新联合审计组织方式,将大数据审计与大兵团作战有机整合,实行统一工作方案、统一调配力量、统一业务培训、统一报告格式、统一处理原则、统一质量考评,切实做到全面摸清情况、深入揭示问题、彻底查明原因、科学提出对策。总结重大审计项目经验做法,实现以点带面,发挥重大审计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数据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四)加强审计成果综合分析。坚持宏观着眼、微观入手,加强单个审计项目成果的汇总分析,总结提炼共性问题,归纳分析产生原因,形成系统性、宏观性、建设性成果,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重点领域的行业性问题分析研究,及早揭示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提高行业管理水平、防控系统性风险。对地方党政、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开展综合分析,形成综合报告,报送党委政府,推动完善落实责任、防范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一、加强和改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十五)高层次出台审计整改工作文件。推动市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配套出台相关文件,督促各方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和各项具体规定,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秘书处、办公室,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六)提高同级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质量。及时提请市政府召开常务会、专题会部署整改工作,加强与人大预算监督、政府督查的协同,共同组织开展好审计督查工作。紧盯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形式主义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移送等方式,加大整改追责问责力度。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七)加强与其他监督管理部门协作配合。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组织人事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协作配合机制,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凝聚监督合力。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二、改进考核评优工作

(二十八)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相关规定,高质量完成省审计厅对设区市审计局综合考核和市级机关绩效考核。优化考核体系和指标,科学开展对各县(区)审计局、市局机关内设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综合考核,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规范考核程序,提高考核权威,推动“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注重平时考核,加强提醒教育,及时纠错纠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评价、职务晋升紧密挂钩。

责任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十九)改进优秀项目评选工作。发挥优秀项目评选的导向作用,引导全市审计机关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树立包含立项、实施、结案、成果转化在内的全过程精品打造意识。完善我市优秀项目评选办法,既全面对接全国、全省统一评优标准,又体现全市审计工作特色,单独评选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要把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和提升审计工作层次作为创优的关键,既要大力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又要高度关注重大风险隐患;既要善于运用法规法纪处理微观问题,又要善于提出完善体制机制和改进管理的宏观建议。注重在创优过程中培养、锻炼青年人才,提升年轻业务骨干出精品、创品牌、挑大梁的能力。定期开展优秀项目展示和讲评,积极发挥优秀项目的示范作用。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数据处、人教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质量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审计质量对连云港审计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把质量强审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省厅《2020年质量强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质量强审推进年的目标是:全面提升审计业务质量,以争创全国和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为目标,全力推进审计工作聚焦重点有精度、实施审计有强度、把握问题有尺度、反映情况有深度、提出建议有高度,推动问责有力度,使审计计划编制更加科学、审计计划执行更加严格、审计作业管理更加规范、审计定性处理更加客观、审核复核审理更加高效、争先创优动力更加充沛、审计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审计整改落实更加到位。

一、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一)完善审计对象和项目计划动态管理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审计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分类审计项目库,并定期更新。围绕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分领域确定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做到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相衔接,推动实现审计对象、计划管理、审计实施、整改督查、统计分析等环节的贯通。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秘书处、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9月底前

(二)科学统筹制定审计项目和培优项目计划。开展涉及全局性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大项目,确定年度培优项目和处长担任主审项目。做好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减少交叉重复审计,整合各类审计资源,打破处室界限配备重大项目审计组成员,与被审计事项、工作量及工作难度等相适应,继续探索增设数据分析主审的“双主审”模式,推进新技术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4月底前

(三)严格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管理。继续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各业务部门(单位)每月按时报送项目进度表,计划管理部门及时督查项目执行进度。各项目进度情况作为每月局务会的重要议程,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审计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的实际执行进度情况,确保审计项目按计划完成。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二、严格控制审计质量

(四)以审计方案为抓手促进争创审计精品。制定好同级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各审计组依据上级和局统一制定的工作方案充分开展调查了解,培优项目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审计要情、审计专报、市长专报和市长直报等审计信息主题,细化内容和措施,扎实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加强实施方案的审核、审定管理。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五)强化审计现场管理和执行督查。严格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每个审计项目均应当及时编制审计任务清单、审计任务完成清单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全面落实审计项目进点会、周例会、中期碰头会、撤点前碰头会和审计组讨论会制度。提高审计取证质量,对存在问题及其根源要查深查透、查实查细,确保取证充分、定性精准,有效防范被行政裁决、复议和诉讼等质量风险。审计组适时将现场审计发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与审理部门会商,对上级统一组织项目的问题处理方案和相关指导性意见要及时予以落实。加强审计现场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督查,结果将作为部门(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六)加强行政指导服务。年初分阶段、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启动行政指导工作,及时发送三类行政指导意见书,实现行政指导全覆盖。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七)大力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审计组应当有针对性地组织编写审计报告,准确反映被审计对象主体的特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如实在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加大对反映的情况、揭示问题的分析和总结提炼,提升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加强核实,充分采纳审理和审定意见,认真细致撰写、反复打磨修改,做到不成精品不出手。审计报告各流转环节责任人要严格审核把关。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八)高层次打造审定会质量品牌。坚持将审定会作为审计质量最高标准,严格执行审定会制度,适时补充调整审定会成员,对有异议和有争议的、涉及容错纠错等事项纳入审定会集体讨论,审定委员会成员要对审定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三、加强和改进审理工作

(九)加强送审资料的完备性审查。审理接收资料时,应当检查送审文书及所附取证材料、审计底稿构成要素是否完备,送审文书所列问题的事实、定性、处理及法规引用有无缺失,对不符合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要求的,应退回补正,避免因送审资料不完备而影响审理效率。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强化全过程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网上审理工作,将网上审理结束作为召开审定会的前置条件,审计组要按规定及时上传审计资料,根据审理意见及时做好现场补充取证、调整定性等工作。探索建立兼职审理员制度,由局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库中的人员担任兼职审理人员,对全局审计项目实施统筹审理,要求兼职审理人员每年至少完成1个审计项目的审理,实现网上审理、现场审理、报送审理和交叉审理相结合的审理机制。改进统一组织项目复核审理方式,审理部门与牵头业务部门(单位)组织集中会审。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人教处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一)落实审理工作要求和提高审理工作质效。严格依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以及审计署和省厅相关规定开展审理。突出审理重点,征求意见环节重点审理审计报告反映重要问题有无遗漏,重要问题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结论性文书环节重点审理被审计对象有异议的问题和处理处罚问题的事实表述、定性、处理处罚意见及法规引用是否恰当。对重大项目和培优项目采取现场审理或兼职审理人员交叉审理等形式。项目审理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对由于责任心不强产生的差错事项列为年度考核扣分项。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四、加大检查指导和培训力度

(十二)组织审计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培训。结合省厅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日常审理等,对全市审计机关的计划执行、业务质量、整改督查、结果公告等事项开展年度综合检查或日常检查,检查结果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造成不良后果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深化对县(区)审计局业务指导,提出有效的指导意见和建议。结合业务培训、周五集中学习、优秀审计项目评审、交叉审理等活动,加强法规与审理业务培训。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人教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五、扩大审计成果运用

(十三)重视审计信息编报助力打造优秀审计项目。对照省厅考评办法和标准,进一步挖掘审计成果,形成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审计信息。主管信息的部门应跟踪指导业务部门撰写信息。组织全市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对成绩突出的项目,推荐参与省厅优秀审计项目、优秀“两统筹”和优秀大数据项目评比。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数据处、各业务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移送质量。审计组和业务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移送材料的审核复核,紧抓弄清问题定性、违法违纪违规点、产生的后果、相关责任人等4个关键点分析研判,提升问题线索质量。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络和协作配合,主动进行事前协商沟通,扩大“巡审结合”范围,提升“巡审结合”质效,提高移送线索精准度和成案率。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六、强化审计整改督查

(十五)完善整改机制和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推动市委审计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市局配套出台《连云港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操作规程》。各业务部门(单位)及时上报审计实施中即查即改问题,并于出具审计报告后10日内将审计报告“问题清单”录入整改挂销号管理信息平台。对审计发现业务部门(单位)认定已经整改销号的问题而被审计单位实际未整改的,要倒查业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督查人员的责任。对因审计质量问题导致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无法整改的,要倒查审计组负责人及相关审计人员的责任。对整改措施不力,虚假整改、拖延整改等部门和单位,约谈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后仍未整改到位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各业务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十六)提升审计整改成果开发利用水平。注重整改督查成果综合利用,深入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于通过整改督查工作发现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方面问题,作为审计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定期进行反馈。

责任部门(单位):法审处、计整处、秘书处、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全年持续推进


科技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审计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动力,把科技强审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省厅《2020年科技强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科技强审推进年的目标是:坚持科技强审战略思想,紧扣“建设”“应用”两个关键点,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金审工程”三期建设任务,积极推动审计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审计数据全方位采集、大数据审计应用全覆盖,全面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数字化审计模式,打造高效运转的数字化审计机关,全面提高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监督能力。

一、积极推进“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

(一)建立健全“金审工程”三期建设项目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和过程管理,根据省审计厅确定的建设方案和目标分解任务,开展系统、网络、安全等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

完成时间: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

(二)加强基础软硬件建设投入,根据数据分析要求和工作实际,按照使用年限及时为审计人员更换计算机设备;推广数据采集工具应用,购置3—5套数据采集工具软件分发至各业务部门(单位)使用。

责任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数据处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三)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招投标流程和资金的监管,防范出现廉政风险。

责任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

完成时间: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

二、扎实推广大数据审计分析

(四)树立大数据审计思维,创新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根据被审计单位信息化水平和业务数据层次确定大数据审计项目,严格按照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比要求,选派计算机审计骨干担任数据主审和专职数据分析人员,制定数据分析方案或在审计实施方案中明确数据分析事项,集中数据分析优势力量,多出数据分析成果。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底前

(五)坚持数据先行工作理念,审计项目实施中突出数据分析的作用,充分调查被审计单位信息化情况,提前获取所需审计电子数据并进行分析,分类归集数据分析疑点,结合审计事项推送审计组进行现场核查取证,将项目审计与宏观分析相结合,逐步实现现场审计向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模式转变。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数据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底前

(六)推广数据分析经验和方法体系建设,充分归纳数据分析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参加优秀大数据审计项目评选活动,推进大数据审计方法、数据分析思路、审计方法模型的共享共用。通过举办大数据审计论坛、案例征集、论文评选、座谈会等方式,加强经验宣传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审计深入开展。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数据处、市审计学会,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七)在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审计全覆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公立医院等重点审计项目中利用大数据分析工具、SQL查询等技术方法开展大数据审计分析,探索审计全覆盖、复杂数据分析的组织模式和审计工作方法。

责任部门(单位):行事处、社保处、数据处

完成时间:与审计项目同步实施

三、加强数据采集和管理

(八)按照审计署财政电子数据定期采集报送的要求,全年两次采集全市财政收支电子数据,完成非税收入、总预算会计等5张标准表的整理、校验和汇总,按照要求报送省审计厅。按照省审计厅要求做好社保数据采集报送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数据采集报送工作。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财金处、社保处

完成时间:按照省厅统一部署要求

(九)完成全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数据采集报送。全面采集所有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的年度财务数据,完成电子账簿信息表、记账凭证表等12张标准表的整理、校验和汇总工作,按照要求报送省审计厅。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行事处

完成时间:2020年4月底前

(十)按照审计服务对象分工情况,明确数据采集范围,完成审计电子数据采集和转换工作,做到数据应采尽采,充实基础数据库,为开展多维度数据分析创造前提条件。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数据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十一)加强数据管理,建立数据统一归集管理机制,规范数据收集入库流程。按照相关信息化工作要求,对数据采集、使用、存储等过程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数据知晓范围,明确专人负责。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十二)定期发布数据资源目录。根据电子数据采集归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发布一次本级审计电子数据资源目录,通报整理归集的电子数据内容、数据量、数据格式和数据时限等,便于业务部门了解和使用数据。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

完成时间:2020年6月、12月

四、积极探索前沿技术的审计应用

(十三)加强前沿分析工具在数据分析中的应用,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应用Python语言、R语言、人工智能、可视化技术等先进分析工具在自然资源、扶贫、工程建设等审计领域开展工作,扩大新技术、新手段在数据分析中的作用发挥。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各业务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十四)充分发挥数据分析室的作用,建立并完善数据分析操作规程和数据分析室管理制度,提高数据分析室利用率,完善数据分析室软硬件设备建设,积极推动审计组织模式的创新和发展。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各业务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十五)继续开展信息系统审计,以信息系统审计为契机,摸清被审计单位信息化建设和业务数据情况,了解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情况,为局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分析工作提供借鉴作用。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相关业务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底前

(十六)推进审计管理平台的开发和完善,以目前已建成的三个管理平台为基础,根据使用管理部门和审计人员的需求,对功能改进、界面优化、数据更新、流程管理等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五、加强审计信息化人才培养

(十七)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分析团队的作用,及时调整和充实团队成员结构,及时将通过计算机中级考试人员补充进分析团队,提升成员在大项目审计、大数据分析、大兵团作战的数据分析能力,为大数据审计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责任部门(单位):各业务部门(单位)、数据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十八)组织开展大数据审计技能比赛,积极参加审计署计算机等级培训,选派年轻审计业务骨干参加脱产培训,鼓励在审计实践中发挥传帮带作用,为加快复合型审计人才队伍的建设奠定基础。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机关党委、内审处、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人才强审推进年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才队伍建设在审计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把人才强审行动不断向纵深推进,根据省厅《2020年人才强审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人才强审推进年的目标是:紧密结合连云港审计实际,以大力发现培养人才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打造一批建设型、业务型、创新型、研究型的高素质复合型审计人才。2020年全市审计人才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高层次、复合型审计人才数量有较大增长。具有财务、计算机、工程等专业背景人员达90%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达10%以上,其中市局达20%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达60%以上;着力培养造就占审计机关人才总量20%以上的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和审计业务骨干人才队伍。

一、关于审计领导人才队伍建设

(一)提升审计领导人才能力。以提升审计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举办一期领导干部综合素质提升培训班。推荐4-5名市、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参加署、厅局长培训班,确保主要负责人3年内轮训一遍。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二)建立市、县(区)审计机关领导人才储备库。强化对县(区)审计机关领导干部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全市审计机关领导人才储备库,通过组织赴县(区)审计局开展专题谈话调研,了解掌握审计机关优秀中层领导干部情况,动态掌握10名左右县(区)审计局、10名左右市局的优秀年轻干部作为领导人才储备,实行跟踪管理、动态评价。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7月底前

(三)提拔使用一批80后、90后年轻干部。完善干部使用“三项机制”,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的基础上,提拔重用一批80后,配备一定数量90后科级干部,实现90后科级干部零突破。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巡视巡察、扶贫和参加上级审计项目等,不断丰富年轻干部的工作阅历,提升工作能力。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二、关于审计业务型人才建设

(四)建立50名左右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库。建立审计业务骨干人才培养机制,选取50名左右审计业务骨干建立人才库,进行动态培养和管理。优先组织业务骨干人才参加审计署、省厅集中教育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审计项目组长、主审,优先选派跨部门、跨岗位锻炼,优先选配担任实务导师,优先提拔重用。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前

(五)建立10名左右专业领军人才库。建立统一选拔、重点培养、跟踪管理、有效使用、动态调整的专业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机制,选拔10名左右审计专业领军人才,充分发挥领军人才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6月底前

(六)完成第五批实务导师配对。完成第四批配对学员测评考核,对新进人员开展新一轮实务导师制配对。拿出一定数量一般审计项目,让青年审计人才担任项目主审,实行以审代训。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各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8月底前

(七)培养一批复合型审计人才。推进审计人员多部门、多岗位锻炼。鼓励非财经专业人员调整知识结构,财经类人员跨专业研修课程,促进审计人员一专多能。鼓励审计人员攻读审计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根据需要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选派人员参加署、厅等举办的各项教育培训。

责任部门(单位):人教处、各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三、关于审计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

(八)充实调整全市大数据分析团队。鼓励推荐审计人员参加计算机中级、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证书考试和学历教育,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全市大数据分析团队成员,推动分析团队人员担任审计项目数据主审,提供数据分析思路和结果,撰写大数据审计案例,总结大数据分析经验,在重点审计项目中统筹使用、以审代训,充分发挥信息化骨干在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应用中的引领作用。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人教处、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底前

(九)充实调整全市大数据攻关团队。充实调整全市大数据攻关团队,选拔业务能力过硬、专业技能优异、实战经验丰富的审计信息化人才充实到攻关团队。选派攻关团队成员参加重大审计项目的数据分析,安排攻关团队人员担任数据主审,充分发挥攻关团队人才资源的示范作用。选拔推荐优秀人才参加省厅大数据攻关团队。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人教处、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底前

(十)推进实施大数据审计专家智库计划。在一些重点审计项目中,探索利用外部大数据人才的专业力量,为审计项目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责任部门(单位):数据处、人教处、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

四、关于审计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加强审计理论研究人才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市审计学会等平台,加强与江苏海洋大学等高等院校合作,加强课题合作,进行课题专题研讨,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青年审计论坛等学术交流活动。积极申报市级调研课题。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各类研讨活动,结合现实需要开展课题研究或专题研讨,在实践中培养审计理论研究人才。

责任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市审计学会,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底前

(十二)建立20名左右审计理论研究骨干人才库。依托审计论坛、审计课题研讨等,把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研究能力的骨干力量纳入审计理论研究骨干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推荐人员参加审计理论人才专题培训班;择优选派理论研究骨干人才参加年度审计理论研讨和科研课题研究,充分发挥审计理论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推荐一定数量的理论人才参选省厅理论人才库。

责任部门(单位):秘书处、办公室、市审计学会,各县(区)审计局

完成时间:2020年10月底前